憲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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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憲民字第77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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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
受理日期
公告日期
聲請人
案由
書狀
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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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
115年度憲民字第771號
公開書狀日期
2026-06-18
受理日期
2026-06-10
聲請人
子
案由
為聲請准許自訴案件,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4年度聲自字第181號刑事裁定、中華民國94年2月2日修正公布前刑法第80條第1項第2款、現行刑法第80條及刑法施行法第8條之1前段規定,牴觸憲法,聲請裁判及法規範憲法審查。
案件公告
書狀
聲請人聲請書、補充聲請書
子1150513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聲請書_O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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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案
112年度憲民字第384號(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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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大戰之後進行納粹犯罪的刑事追訴時3先是修法延長後來廢除謀殺罪的追訴時效期間以便繼續追訴即將4時效完成的謀殺行為引起是否違反溯及既往禁止原則的爭論其中S有共識的是對於法律變更時已完成時效的犯罪不得適用新的時效6規定因為在追訴時效完成時國家刑罰權已經終局地消滅如果7將延長的時效規定適用於這類犯罪其結果與回溯地創設其可罰性無8異故違反溯及既往禁止原則然而對於追訴時效尚未完成的犯罪9適用延長的時效規定是否也遠反溯及既往禁止原則學說上意見紛10歧而且圍繞在追訴時效的法律性質爭議上德國il説主張溯及既11毪婪th原gl丨的饪潞在保鱒國定公民.的信銪饪仞人在杆1前龐該能夠釦尜装杆為熹苍祜婪th以芨可能妣抖早相黧荆罚囡Ah玆屜則只u滴用於荆法I所賴.定的右關扞I評檑的摩音而不摘用於珀訴瞎效i言14一_埴钪晷拖玄之.扞袅人囡然可以信賴法捸扞為的評價不舍畜氆f佢杲為J千為前箱导.攸的犯M姑i自铳的睹間右吝县貝I丨不16菩一個值得锟讜的利益在此思老下诘訴眸被親定谪用裎庠從新眉17則名忙法去自訴硌秭親宏a车险右禍溏篠教之扑新的瞎敔親18宕丸谪用於新法咮敔之前所i章犯的犯晁以及P關跆的荆拿藉庠111前民間司改會辦公室執行長高榮志於在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的2脈絡下重新省思江國慶案3文中談到就刑事究責部分而言台3北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對陳肇敏等軍官一行人屢為不起訴處分4觀其首要理由均為已過追訴權時效例如固然認為逼迫江國S慶觀看女童解剖錄影帶而犯了強制罪徹夜操練體能犯了凌虐罪用6電擊棒嚇人犯了恐嚇罪刑求逼供所以犯了濫用職權意圖取供而施強7暴脅迫罪但也認定犯罪完成日為一九九六年十月而檢察官偵查的8時間為二一年由於追訴期只有十年是故追訴權時效已完成9此正係該一般性意見所稱法定時限過短之問題實則刑法在設10計之初並無設想國家及其公務員會成為犯罪人僅以一般人為想像11中之訴追客體時效自不會太長但若欲追訴國家之犯罪通常必待12某一個時代不合理政治體制之經過或是政權之輪替亦或是當權者13之退休下台失勢所需等待之期間自不可能太短i商唐延县斜國W突犯晁之訴邋8啟龐右必尊特別异針鼾公潞昌集艚性窭人婼15之杆盍f右篡必耍thgp盍玆一船性查.疏國定應.洁险在磕宏16法捸眚任方面的I他陸礙I之所諸3高榮志在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的脈絡下重新省思江國慶案全國律師第17卷第3期17417頁12i三本案及現行司法實務對追訴權時效之法律見解已然實質剝奪人2民1斥訟權之核心自根本上否定或排除人民接受司法有效救濟之可能3性故有從嚴審查之必要性釋字第224號第288號第321號第4439號第384號第462號第507號第587號等參照因上開釋字5乃涉及訴訟權之核心領域釋憲實務即採行從嚴審查態度亦即6立法者必須基於特別重要之目的而其選擇達成該目的之分類與7目的之達成須屬必要且侵害最小方可通過平等原則之檢驗並不容b許有涵蓋不足或涵蓋過廣的情況發生亦即在手段之選取上9必須完全契合目的之達成否則即與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有違既為10漏未規定則屬立法上重大瑕疵即為涵蓋不足而無法通過11違憲審查密度對於嚴格審查之要求12四系爭規定看似中立但卻對特定群艘產生顯著差別影響違反平等權保障141.大法官於釋字第666號解釋文中提及锻諸性交易圖利之一方多之規況.此盔昱缕僅斜掛彖蛊枓夺层之士柹而盍瞢制虚罚太16以都分珀於放命餸i弱墊而從畜性夺易之女性住註因系辜親.定虛17罚玆且素闲之虚掎争盞不剎132.許宗力大法官於釋字第666號之協同意見書中亦指出系拳規定2渉及問接之性別羔別牿滿親feh非以性别伟盏箬別铬遇篡進的法捸3如旲f際施扞的姑果A男务間產味北堂縣硖的讨麻.尤.装县對务枓4禮忐.4另不矛的影繼艮卩可能渉及Fal拖indirect或..畜f5facto的性別羔別牿遇須谁一步檢封有li韋及性別平篝的間顳if6在施國右畫法增倏格立筮格篦六Jg明女榻.定M早國定洁险性別妫7親豬榣任潞而應描高it盡寇杳密庠的脈絡下T具查羞有關間接8性別差別待遇如何認定在比較憲法上有許多案例及法則得供參考9例如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指出如果立法者基於歧視的意圖以非關性10別差別待遇的法令對特定性別造成不利的影響該法令仍屬事實上11之性別差別待遇不過由於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將歧視的意圖解為立12法者單是對差別效應有所預見還不夠必須有部分的動機是為了13becauseofnotmerelyinspiteof對女性或男性不14利由於歧視性的立法意圖往往難以證明這使事實上歧視的案件幾u難成立也因此飽受批評相較之下南非憲法法院對間接歧視的態16度則顯得較為開放其在種族案件中承認只要法令事實上在黑白種族17間產生極為懸殊的規範效果即為間接之差別待遇從而該國憲法法18院之大法官亦有主張性別案件應援用相同的標準予以認定德國聯邦141憲法法院則是採取比較折衷的立場認為轰面il性別中立的賴.鈕如2旲镝用結果壓倒性地針對夺性日.i言緙規.氳可以縴.结釗男令的自然峰3王军去.址舍罢显的W音卽槿忐間桩的她别罢別锆馮而龐桩香枓別单4箄的檢驗上開標準中肯而具有操作可能性特別值得我國借鏡認5定間接之性別差別待遇存在與否並不等於決斷該規範係合憲或違憲6毋寧是要將隱藏在性別中立規範下具有憲法重要性的規範現實揭7露出來一併考量本件解釋系爭規定的制裁對象是意圖營利而與8人姦宿者雖未明文以性別為差別待遇基準為一表面性別中立的9立法例但在我國的脈絡中對性工作者的管制與處罰卻帶有非常濃10厚的性別意涵是最典型的事實上性別差別待遇案例首先雖然性U工作者男女皆有之但女性性工作者仍佔絕大多數這從現有少數對12於色情行業的調查可略知梗彳既...准鑑諸我國過去經驗社會現實與13系爭規定執行情形參與性交易的性工作者尤其是遭到取缔者幾14乎均為女性而絕大多數支付對價之相對人則為男性從而系爭規定15之規範效果對同樣參與性交易之人民幾無異於僅處罰其中的女性16而不非難男性對女性產生極為懸殊之不利影響已屬間接之性別差別待遇規定基此系爭規定之差別待遇須為追求重要之公共利益15i且與目的之達成間有實質關聯者方符憲法第七條第二十三條及2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六項規定保障性別平等之意旨33.而在釋字760號解釋中詹森林大法官之協同意見書内容指出4間接性差別待遇之概念起源於美國最高法院1971年GriggsV.5DukePowerCo.案該判決明確承認差別影響亦為法律所禁止之歧6視類型之一從此確立差別影響歧視在美國法上之正式法律依7據此一概念嗣後為英國法接受再傳到歐陸一般稱為間接歧視8德國則稱為間接性差別待遇或間接歧視所謂間接性差別待遇係指9一項普遍適用採用中性區別標準之規範或措施實際施行之結果10卻造成某一群體受到特別不利影響該規範或措施即可能涉及間接11indirect或事實上defacto的差別待遇進而須檢討有無違反12平等權保障的問題134.在釋字760號解釋中黃昭元大法官之協同意見書内容亦指出14與適用上違憲之比較在憲法上差別影響歧視是法規範適用結果15所造成的通案性或一般性不平等以致違憲這和抽象法令在16個案適用結果所生之適用上違憲仍有不同後者不以平等權案件17為限即使是在平等權案件也不以有系統性的差別影響即適用結18果具有通案性為其要件而是純粹在個案適用結果出現過度限16制在自由權案件或明顯不公在平等權案件以致違憲未來2我國如修法採取裁判憲法審查的訴訟類型大法官即可進一步正式審3理裁判結果所涉之單純適用上違憲爭議事實上歧視的類型我國憲4法第7條所禁止的歧視是否包括事實上歧視或稱事實上不平5等向右奈議太席認為所頜害會L妫親在槪金上可能包括以6下四鐘汝靡剞门身面中立的圃窆法合之眚際用鈷旲發峰条7統性的別影鑒例如太銮之情彬2過去的圃定站視扞枭斑然8P經-姓圭值耸说课.德要mnsfigTienne或.彩摩nmpact審9宭性播旲而弗梘簖竑晃扔辁艟黾今你丨如通去铨在在的瓞視性1B成浼栳民法合碰妹早經麻除其_者加的赫鸾人太雜峰在值11所进忐的結嫌枪术剎來鑼f紅括外谌黾北會胳姑窭人路世夜的不刺12彤摩至令磁然3私人所為之社會性歧視因此對於某些群13體人民造成長期固定性的不利影響4先天或後天原因所致個14人或群體的不利地位例如身心障礙貧窮城鄉差距等因素所致之15政經社地位的結構性不平等8本號解釋所認定的事實上歧視即屬16上述第1種情形也應該是爭議較小的類型至於上述第3及174種類型基於權力分立之考量原則上應該先由政治部門立18法及行政機關透過立法或預算等手段為第一次規制或救濟較難由171法院直接依據憲法平等權進行調整至於上述第2種類型則屬2灰色空間立法先行固然較妥但仍有透過憲法解釋予以調整的空3間受限於原因案件事實本號解釋先僅承認上述第1種類型4至於其餘類型就留待日後另有適當案例時再一一認定或釐清55.釋字760號解釋中湯德宗大法官之部分協同意見書内容就某6項表面上中性之法規以其適用之結果對於特定群體之成員產生顯著7差別影響為理由而將法規宣告違憲之首例對深化我國憲法上a平等權之保障尤其開發所謂隱藏性的歧視或稱間接歧視9具有指標性的意義按間接歧視指法規或國家其他公權力10之行使表面上為中性apparentlyneutral不涉及差別待遇11然其適用之結果對於以某種人別特徵作為分類基礎之特定群體之成員I24實產生顯然不合乎比例之不利效果disproportionately13prejudicialeffects且無法證立其為正當者146.因此確定終局裁定所採之對追訴權時效消滅之判斷顯已遠反is牴觸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及第16條訴訟權及正當法律程序及第23條之16比例原則以及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六項保障性別平等之規定故有聲17請憲法法庭審理之必要18二聲請人對本案所主張之立場及見解181一聲請人立場見解同112年憲民字第384號聲請書玆舉其要者21.本案應整體適用修正後刑法相關規定依據程序從新原則追訴期3間應適用現行刑法第80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為30年42.立法委員持續有修法倡議認追訴權時效應自知悉被害時起算其5見解亦值傾聽63.追訴權時效之法律規定自民國94年修法95年實施雖在妨害性7自主罪中第222條因刑度為七年以上其追訴期時效因刑法第80條s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為30年然而其餘妨害性自主罪規定仍為920年或10年顯對受妨害性自主之犯罪行為侵犯之受害人保護仍顯10有不足又且若以民國95年實施新追訴時效為分界在舊法時代之11受害者縱非以極端值0-1歲舉例僅以正常情況下可能遭妨害性12自主之年紀如3-4歲之幼童而言因事發時年紀尚小對受侵害之情13狀經過時間次數等情節難以具體陳述表達隨著社會化受教育過程一路成長直至求學階段如大專院校畢業出社會之際所受15之社會常識性知識維權知識等逐漸健全仍需面對社會質疑甚至16異樣眼光待其終於鼓起勇氣提出告訴其追訴期時效已然屆至或超17過且對幼童時期遭受妨害性自主侵害者而言其認識到自己受侵害1B事實時可能已離犯罪事實發生時十餘年後其尚需有多方資訊知191識資源能力等多方配合下才有可能挺身而出提告但卻因為特2別在幼童時期受害待其意識知悉到自己遭不法侵害之際已然過3去十餘年當下亦為年少且剛上大專院校亦或是出社會的新鮮人根4本無暇他顧僅能在内心不斷經受著長年夢魔與創傷後遺症54.下舉設例示之某甲為民國88年1月生民國91年1月年遭家長年長6親屬妨害性自主違反刑法第222條依當時追訴權規定為20年時7至民國106年9月某甲升高二時在相關健康及法治教育接觸了解下8方回憶並理解到自己於民國91年時所發生之受侵害事然而此時某9甲年僅17歲面臨高中職升學壓力亦不知如何勇於向外求援協助10後再經升學考試大學就讀數年後某甲的身心發展較臻健全成熟11亦在友人協助建議下勇於報案然卻於本年即民國111年1月追訴期屆12至某甲求助無門於本設例中某甲知悉自己遭侵害時距離追訴13期屆滿僅餘4年多如此不啻強迫受侵害者需在自己為一未成年人14甫知悉自己曾受侵害事實時迅即明快決斷作出抉擇此豈刑法之所15由設保障良善之意又豈符合現代法治國家保障基本人權之旨165.近年來性別意識抬頭各國metoo運動風起雲湧在上世紀潛藏17的性犯罪逐漸浮上檯面然而於台灣司法實務中許多皆因追訴期時18效問題而予以不起訴處分或免訴決定甚至2018年高雄曾發生梁姓體201操教練遭踢爆其長期性侵女學生引發外界譁然進而引爆台版2MeToo運動隨後共有4名女學生出面控訴教練狼行然而該案3歷經高雄地方法院4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5審結後因多數針對梁4男的指控已超過追訴期最終僅認定梁男對2名女學生各1次強制猥5褻1次強制性交犯行將梁男判刑6年10月新聞標題忍15年揭狼6行4體操選手悲控金牌教練性侵每次都像死了6對此監察7院亦有110教調0029調查報告指出太險諮输糞突畢老針於性芈銮株捕鉬株赵热右里教笨橹推一舟招出艚官斑条峰怕诵鉬之播舍面9臨迅陵成姑同格排掩在救婕的趟虚畢县制下畢呔ii堂舍不w知所播铮躱M漆搞一相夫漀硃他羔中睹姑邾赛fe甚怕诵鉬11德舍彬鑼fc进勣赤錶及并畢普播所以刹大蜃之德才诵鉬然而該u么璺在P灰夸吝车之I心應六犛铥齄欵射官邬摇供埔言斑uiS鉬銮株盏fl.lfi之Abh楛盏高铋中犛以下晏妨榦官糞县璺呔發生14性斗審株之汰山一备玆都訾廄掛艚官糞甚在生之性芈寘株捕報銮15砝膏棠捤並予以正親同份報告中之表一亦顯示僅103年至11016年之八年間教師對學生2949件及職員工對學生473件之通報性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8年度侵訴字第34號5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0年度侵上訴字第32號刑事判決6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4061954195.htm21i平事件即高達3422件數量驚人以此反推過去之校園中性侵案之2黑數更是難以估算3此外2022年8月間亦有所謂台中房思琪案之台中資優班性侵4案被揭露案發時間於1997年同樣基於追訴期問題顯見在性平觀5念未彰法制未完善之二十多年前國内讀實存在對於兒少女性之6系統性不利歧視之法制度7對此學者吳景欽亦發文25年前性侵案能起訴嗎台中房思琪案檢8討時效制度7表示無論是刑事追訴權時效還是民事請求權時效9是為維持法的安定性及證據因時間消逝的目的而設卻因制度規定10的不完善反成為不法者的保護傘故如何藉由台中房思琪案來全11面檢討民法刑法的時效制度必是立法者的當務之急12同樣對於台中房思琪案精神科醫師臺灣家庭暴力暨性侵害處遇協13會理事楊聰才醫師亦有發文對兒少性侵罪的追訴期限應該要延14長8評論指出從被害人心理學來探究在校園受到教師性侵害15的學童當時年紀尚輕可能不知自己遭受侵害或是迫於權勢與加16害人有巨大的權力不對等難以求助使得狼師得以相同手法持續犯17案侵害不同學童其皂調饪不同輋枋繼績惡扞逾洲f突镅杳報告7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9052331487htm8httpswww.yangl963.com.twmedia_20220901_01.php22n期示性搭检在去芈始东十能杏抵执人男性描務的胳間捅2比士柹f次芈始蛍邪1车爭玎攄油条接艟在灰签祜性得播的釗穠3靨六味堪螝硃桩夸藉抽糞釁嫛濬協助鎵刭忐车舟入放舍椹京了4務規.自赫菔细性檸裰杏訴封公it正蠤8候钿心做招通诘詆5逋所以在此逮謹尊格法在圃外右歧圃家异絡生可以ii訴油例如a逾洲以及基囲钵吝州此溆金在逋内也右现民當立类整黼瞄篝人滤7啐拣右歧則县裕JE荆法蔣夫盅车性獰祐人逋统斯自忐车刼篡20a面125车96.由是觀之台灣於上世紀末至本世紀初甚至乃至今曰都曾且仍10然存有多數性犯罪黑數如未蒙檢察體系及司法體系明察秋亳慎重11偵查則有為數眾多龐大之性侵受害者且當年多為幼童被擋在法院12之大門外不得其門而入無人為其主持公道伸張正義137.冤案江國慶案之中其縱使亦過追訴期仍經周密實體調查14最終方以過追訴期為由作出長達129頁之不起訴處分書本案亦應15實體偵查方能得知追訴期間為何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16官不起訴處分書100年度偵字第10617號參照178.因法律規定致於特殊個案無法顧及實質正義致使於個案中顯然過18苛之情狀大法官亦在歷年解釋中亦有諭示有關機關及法院遇有顯231然過苛之個案均應依本解釋意旨為適當之處置可能導致個2案顯然過苛之情事於此範圍内相關機關應自本判決宣示之日起32年内依本判決意旨妥適修正之等語大法官解釋第641號7164號786號810號憲112年憲判字第4號判決參照5二為維護本案當事人受憲法保障之平等權訴訟權正當法律程6序以及在數十年前因當時法制尚未完備性別意識低落之杜會裡7許多婦女同胞及無力保護自身之青年兒少具體實踐正義為當年舊8時代司法制度不周下的暗夜倖存者在夾縫中卑微發出哀鳴之受害幼9童們籲請大法官為渠等慨然發出正義之聲職是之故於憲法上自10應屬具有澄清闡明之重要價值自有聲請憲法法庭審理之必要11三綜上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4年度聲自字第181號刑事裁定應受12違憲宣告應予廢棄發回依判決意t另為裁定民國94年1月7曰刑法13修正前之刑法第80條現行刑法第80條刑法施行法第8-1條前段之14規定均違憲並自本判決宣示或公告之日起立即失效is附屬文件之名稱及其件數文件編號文件名稱或内容001確定終局裁定002不起訴處分書003台灣高等檢察署臺中分署114年度上聲議字第2973號駁回再議聲請之處分書161此致2憲法法庭公蓉34具狀人5訴訟代理人蔡尚謙律師6中華民國115年5月13日25U5.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收又114年度聲自字第181说人A女聲真實姓名年籍詳卷理人蔡尚謙律師代告被顏榆秦上列聲請人因告訴被告妨害性自主案件不服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長民國114年9月25日114年度上聲議字第2973號驳回再議之處分原不起訴處分案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偵字第40176號聲請准許提起自訴本院裁定如下主.文客聲請駿回理I碰玉一按告訴人接受不起訴或缓起訴處分書後得於10曰内以書狀救述不服之理由經原檢察官向直接上級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聲請再議刑事訴訟法第256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次按告訴人不服上級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認再議為無理由而駁回之處分者得於接受處分書後10日内委任律師提出理由狀向該管第一審法院聲請准許提起自訴法院認准許提起自訴之聲請不合法或無理由者應駁回之刑事訴訟法第258條之1第1項第258條之3第2項前段亦定有明文是依前開條文意旨觀之僅限於告訴人因聲請再議經上級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認無理由駁回後方得向該管第一審法院聲請准許提起自訴否則即屬不合法律上之程序經查本件聲請人A女真實姓名年籍詳卷下稱聲請人以被告涉犯強制性交罪嫌提出告訴經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下稱臺中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於民國114年8月8日以114年度偵字第40176號為不起訴處分因聲請人不服具狀聲請再議嗣經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長於114年9月25曰以114年度上聲議字第2973號處分書以聲請人聲請再議為無理由而驳回上開再議驳回處分由聲請人本人於114年10月2曰收受有送達證書可考見上聲議卷第97頁即於10日内之114年10月8日委任律師具狀向本p完聲請准許提起自訴有聲請人所提刑事聲請准予提出自訴狀刑事委任狀並蓋有本院收件章日期可稽見聲自卷第3頁此經本院調閱上開卷宗核閱無訛且則揆諸前揭規定所示本件聲請在程序上即屬適法二聲請意旨如附件刑事聲請准許提起自訴狀所載三按關於准許提起自訴之審查刑事訴訟法第258條之3修正理由指出法院裁定准許提起自訴之心證門檻審查標準或其理由記載之繁簡則委諸實務發展未於法條内明確規定然觀諸同法第258條之1修正理由一第258條之3修正理由三可知裁定准許提起自訴制度仍屬對於檢察官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之外部監督機制其重點仍在於審查檢察官之不起訴處分是否正確以防止檢察官濫權而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規定檢察官依偵查所得之證據足認告有犯罪嫌疑者應提起公訴此所謂足認被告有犯罪嫌疑者乃檢察官之起訴門檻需有足夠之犯罪嫌疑並非所謂有合理可疑而已詳言之乃依偵查所得事證被告之犯行很可能獲致有罪判決具有罪判決之高度可能始足當之基於體系解释法院於審查應否裁定准許提起自訴時亦應如檢察官決定應否起訴時一般採取相同之心證門檻以足認被告有犯罪嫌疑為審查標準並審酌聲請人所指摘不利被告之事證是否未經檢察機關詳為調查或斟酌或不起訴處分書所載理由有無違背經驗法則論理法則及證據法則決定應否裁定准許提起自訴經查本件聲請人認被告涉犯刑法第221條第2項同第224條等罪嫌無非係以被告於民國83至84年間在臺中市大里區益民國小附近開設豪城書局明知聲請人76年生當時就讀國小一年級於案發期間未滿14歲竟利用聲請人放學後前往前述書局時以抽獎或給聲請人玩具等理由將2聲請人叫入櫃台裡並在觸碰之過程中以手指侵入聲請人之陰道以此方式對聲請人為強制性交得逞另以要取放在牆上高處之玩具為由將聲請人抱起放在腿上在觸碰之過程令以手指侵入聲請人之陰道以此方式對聲請人為強制性交得逞因認被告涉有刑法第221條第2項之強制交罪同第224條之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強制猥褻等罪嫌又聲請人告訴被告涉犯上開罪嫌經臺中地檢署檢察官以114年度偵字40176號為不起訴處分該不起訴處分係以1按案件有追訴權時效完成情事者應為不起訴處分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2款定有明文次按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95年7月1日修正施行之刑法第2條第1項定有明文本條規定係關於新舊法比較適用之準據法其本身無關行為可罰性要件之變更故於95年7月1日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施行後如有涉及比較新舊法之問題即應逕依修正後刑法第2條第1項規定為從舊從輕之比較參見最高法院95年度第8次刑事庭會議決議意旨被告行為後關於追訴權時效之規定於95年7月1日修正施行修正前刑法第80條原規定追訴權因左列期間内不行使而消滅一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者二十年二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者十年三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者五年四一年未滿有期徒刑者三年五拘役或罰金者一年前項期間自犯罪成立之曰起算但犯罪行為有連續或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而修正後刑法第80條規定追訴權因下列期間内未起訴而消滅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三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四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3拘役或罰金之罪者五年前項期間自犯罪成立之曰起算但犯罪行為有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曰起算被告所涉上開罪嫌依被告行為時之舊法追訴時效期間分別為20年10年新法追訴時效期間則為30年20年經比較新舊法結果被告行為時之舊法較為有利本案自應適用被告行為時之修正前刑法第80條規定本案被告涉嫌於84年間有上開犯行惟自上開曰期起算20年之追訴權時效本案追訴權時效至遲於104年間即已完成被告於114年3月30日始具狀提出本案告訴顯已逾追訴權時效揆諸首揭規定自應為不起訴之處分嗣經聲請人不服上開不起訴處分而聲請再議經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長駁回理由略以1_原告訴意旨指訴被告分別於83至84年間某日趁聲請人進入豪城書局地址詳卷選購物品之際在該書局櫃檯内各用手指插入聲請人陰部而為強制性交行為共2次惟刑法於88年4月21日修正公布施行後刑法第10條第5項規定性交之定義同法第221條規定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而該次修正公布施行前刑法第221條規定對於婦女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至使不能抗拒而姦淫之者為強姦罪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矣淫未滿十四歲之女子以強蟲論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同法第224條規定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至使不能抗拒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亦同則被告於上開犯罪時間以手指插入聲請人陰部之行為依上開說明應適用行為時之法律則依行為時刑法第221條規定手指進入性器並非姦淫行為應屬猥褻行為其行為應構成488年4月21曰修正公布施行前刑法第224條第1項之強制猥褒罪2.另95年7月1日刑法修正施行經比較修正前與修正後刑法第80條之規定本件強制猥褻罪之追效權時效應適用被告行為時之修正前刑法第80條規定而上開修正前刑法第224條第1項之強制猥褻罪係科處最重本刑7年有期徒刑之罪依修正前刑法第8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追訴權時效期間為10年3本案被告涉嫌於83至84年間為上開犯行自上開日期起算10年之追訴權時效本案追訴權時效至遲於94年間即已完成聲請人至114年3月30曰始具狀提出本件告訴顯已逾追訴權時效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2款應為不起訴處分足見原處分認事用法尚無运誤所為不起訴處分核無不合本件再議之聲請為無理由上開不起訴處分及驳回再議理由暨事證5業經本院調閱前開卷證核閱屬實茲再就聲請本件所執之理由另指駁如下95年7月1曰修正後刑法第2條第1項規定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係規範行為後法律變更所生新舊法比較適用之準據法於新法施行後應適用新法第2條第1項之規定為從舊從輕之比較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3758號判決意旨參照經查94年2月2曰修正前刑法第80條規定追訴權因左列期間内不行使而消滅一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者20年二3年以上10年未滿有期徒刑者10年三1年以上3年未滿有期徒刑者5年四1年未滿有期徒刑者3年五拘役或罰金者1年前項期間自犯罪成立之曰起算但犯罪行為有連續或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曰起算94年2月2日修正公布95年7月1日生效施行之刑法第80條規定追訴權因下列期間内未起訴而消滅一犯5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30年二犯最重本刑為3年以上10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20年三犯最重本刑為1年以上3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10年四犯最重本刑為1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葡金之罪者5年前項期間自犯罪成立之曰起算但犯罪行為有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108年5月29日修正公布同月31日施行之刑法第80條規定追訴權因下列期間内未起訴而消滅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30年但發生死亡結果者不在此限二犯最重本刑為3年以上10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20年三犯最重本刑為1年以上3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10年四犯最重本刑為丨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5年前項期間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但犯罪行為有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經比較修正前後刑法第80條第1項關於追訴權時效期間之規定94年2月2日108年5月29日修正之刑法第80條第1項所定時效期間較長顯不利於被告是本案被告於83年至84年間涉犯上開罪嫌部分其追效權時效之計算應適用94年2月2日修正前刑法第80條規定追訴權時效之停止進行及其期間計算亦應一體適用94年2月2日修正前刑法第83條規定按被告行為後刑法妨害風化罪章於88年4月21日修正公布並於同年月23日生效刑法第10條第5項規定稱性交者謂左列性侵入行為一以性器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口腔之行為二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之行為修正後刑法第221條第1項規定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該法於修正前係規定對於婦女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至使不能抗拒而姦淫之者為強姦罪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姦淫未滿14歲之女子以強姦論構成強姦罪既遂與未遂之區分係採接合說即視陰莖有無插入女6陰為斷又修正後刑法第224條規定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新增刑法第224條之1規定犯前條之罪而有第222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者第二款為對14歲以下之男女犯之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修正前刑法第224條規定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至使不能抗拒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亦同經查被告係以他法使未滿14歲之聲請人不能抗拒將手指插入聲請人陰道依修正前規定係構成強制猥褻罪依修正後規定則係構成強制性交罪二者比較後以修正前規定強制猥褻罪對被告有利又修正後對14歲以下之男女為強制猥褻者加重為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修正前之強制猥褻罪則無加重處罰規定二者比較後亦以修正前規定強制猥褻罪對被告有利故依刑法第2條第1項規定核被告就不起訴處分書告訴事實一所為均係犯修正前刑法第224條第1項之強制猥褻罪被告所犯修正前刑法第224條第1項之強制猥褻罪法定刑為7年以下有期徒刑依舊法即94年2月2日修正並於95年7月1曰施行前之刑法第8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其追訴權時效為10年本案被告係於83年至84年間涉犯上開罪嫌追訴權時效應於94年間即已完成是聲請人遲至114年3月30日始具狀提出本件告訴顯已逾追訴權時效臺中地檢署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2款規定為不起訴之處分於法尚無不合五綜上所述臺中地檢署檢察官及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長已於原不起訴處分原駁回再議處分中詳為論述事實及法律上之理由是聲請人聲請准許提起自訴為無理由應予駁回六依刑事訴訟法第258條之3第2項前段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15年3月19日7刑事第十二庭審判長法官唐中興法官李怡真法官張博淳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8","doc_att_category":null}],"vide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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