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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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憲三字第1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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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
受理日期
聲請人
案由
書狀
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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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
107年度憲三字第16號
受理日期
2022-02-23
聲請人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刑事第五庭松股法官
案由
為審理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7年度花簡字第87號妨害名譽案件,認應適用之刑法第309條侮辱罪規定,違反法律明確性、言論自由及比例原則,聲請解釋案。
案件公告
書狀
聲請人聲請書、補充聲請書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刑事第五庭松股法官1070627釋憲聲請書_OCR
言詞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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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示判決影音
主案
111年度憲民字第900243號(朱育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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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以使他們能夠確定何種言論應當適當限制何種言論不需限制32.對任何此類限制必須按照人權普遍性和不歧視原則來加以理解47.締約國應考量對誹謗行為免除刑事處罰並且在任何情況下只應支援在最嚴重案件中適用刑法監禁絕不是適當的處罰不允許締約國因刑事誹謗對某人提出指控卻不立即進行審判-此做法令人恐懼會過度限制相關人員和其他人行使言論自由12足見行為人即便其所口出惡言之内容屬極為冒犯的言論仍屬公政公約第19條第2項之範疇我國憲法第11條規定人民有言論之自由而我國刑法第309條則規定第1項公然侮辱人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第2項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當我國立法者欲以保障名譽為由而限制此類型之言論職司審判實務之工作者卻對於侮辱無法有明確一致性的見解時等同賦予負責限制言論自由的裁判者不受約束的裁量權裁判者本身無法形成何種言論得適當限制何種言論不需要限制的一致12法務部編印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一般性意見第119頁第122頁至第124頁第129頁2012年12月性見解且導致我國一般民眾亦未能夠確定何種言論適當限制何種言論不需限制職此前開實務解釋是否足以明確審判實務對於侮辱概念認定之可預測性抑或是以抽象概念說明抽象概念誠非無疑並且依照前揭公政公約指摘具體事項之誹謗罪不應有監禁冬自由刑處罰僅是抽象用語的侮辱罪之法定刑刑種仍設有拘役的自由刑刑種選項是否符合比例原則亦有待商榷五是聲請人審理107年度花簡字第87號被告馬因妨害名譽案件過程中依據法治國之法律明確性原則公政公約第19條之言論自由及憲法第23條之比例原則基於下述合理之碟信認為於審理本案過程中所應適用之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有牴觸公政公約第19條憲法第11條及憲法23條之疑義業已裁定停止其訴訟程序茲依鉤院釋字第371572590601號解釋意旨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憲法懇請鉤院以解釋之方式實現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利之意旨貳疑義性質與經過及涉及之憲法條文一本院受理107度花簡字第87號妨害名譽案件該案係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106年度偵字第1638號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其聲請之犯罪事實略以被告馬中國廣西省來賓市人士在我國居留因網路購物問題對告訴人祝中國省福州市出身已取得我國國民身分證心生不滿於105年10月19曰在嘉義縣鄉村號之以行動電話上網公然刊登告訴人之照片影像並加註這個死逼的叼錯你姐個爛逼的這個死癲逼來的媽的等文字告訴人認被告上開言語為指女性生殖器官等語見吉警偵字第1060005720號卷第7頁而被告則陳稱該句話是伊家鄉中國廣西柳州的方言並無惡意該網路購物伊幫告訴人代理有人訂貨無法如期出貨不賣所以伊在網路上P說告訴人是傻B有錢不賺是罵告訴人傻B告訴人有打手機告知伊要提告伊有在微信公開道歉聲明懇求告訴人原諒伊伊夫家是中低收入戶有二個小孩分別為3歲5歲及年屆82歲目前癱瘓之婆婆需其扶養等語見吉警偵字第1060005720號卷第3頁本院107年度花簡字第87號卷第19頁第39頁並有被告婆婆朱之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嘉義長庚紀念醫院診斷證明書嘉義縣鄉中低收入戶證明書各1份見本院107年度花簡字第87號卷第21頁至第22頁因告訴人堅持提告案經告訴人訴由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報告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偵查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11二聲請人經審酌刑法第309條制訂時之立法意旨及我國審判實務對於刑法第309條具體運用實態且參酌前開公政公約第19條關於言論自由之解釋認刑法第309條業已違反法治國之法律明確性原則及因涵蓋過廣侵害憲法第11條保障人民之言論自由並且對於抽象侮辱性言論刑法第309條法定刑設有自由刑的刑種選項亦違反憲法第23條之比例原則是職本於自己之確信後認為本案判決所應適用之刑法第309條規定確有牴觸法律明確性原則憲法第11條及第23條之疑義是已於107年2月6曰裁定停止本案訴訟程序叁聲請解釋憲法之理由及對本案所持之立場與見解一刑法第309條規定之運用實態違反司法院釋字第636號解釋所揭橥之法治國的法律明確性原則一法治國原則下之法律明確性原則1依照司法院釋字第636號解釋理由書基於法治國原則以法律限制人民權利其構成要件應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使受規範者可能預見其行為之法律效果以確保法律預先告知之功能並使執法之準據明確以保障規範目的之實現依本院歷來解釋法律規定所使用之概念其意義依法條文義及立法目的如非受規範者難以理解並可經由司法審查加以確認即與法律明確性12原則無違本院釋字第四三二號第四九一號第五二一號第五九四號第六0二號第六一七號及第六二三號解釋參照又依前開憲法第八條之規定國家公權力對人民身體自由之限制於一定限度内既為憲法保留之範圍若涉及嚴重拘束人民身體自由而與刑罰無異之法律規定其法定要件是否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自應受較為嚴格之審查林子儀大法官及許宗力大法官之釋字第636號解釋部分協同意見書一法律明確性原則之目的在使人民對其行為是否受法律規範有預見可能性並避免執法恣意或不公之危險法律屬抽象性之普遍規範其内容本難要求充分具體明確然基於法治原則凡影響人民權益尤其是限制人民權利之法律其規定應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以確保法律具有預先告知之功能使人民對其行為是否受法律規範有預見可能性國家機關依法行政或依法審判亦能因此有較明確之準繩不致因法律規定不明確而有執法恣意或不公之危險三審查法律規定是否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之核心應在受規範之一般人民是否能理解系爭法律規定之意義蓋法律明確性原則既在保障人民對其行為是否受法律規範有預見之可能性則法律規定是否明確即應以受規範之一般人民是否能理解系爭法律規定之意義亦即是否能理解該法律規定所要規範之行為態13樣並因此對其行為是否受該法律所規範有預見可能性作為判斷之標準至於如何判斷系爭法律規定之意義是否可為受規範之一般人民所能理解則應依當時社會之一般人民之文字語言習慣或日常生活經驗對系爭法律規定的文本予以合理之解釋能否因此理解該法律規定所要規範之行為態樣予以判斷之一般人民或雖不能依文字語言習慣或日常生活經驗對法律規定之文本予以合理解釋而理解系爭法律規定之意義惟如經執法機關或法院探究立法過程或立法理由而能明確該法律規定之意義或因其對系爭法律規定之反覆解釋適用已形成明確内容並經依法公布或其它公示方法而為受規範之一般人民所習知者亦可認該系爭規定之内容為受規範之一般人民所理解並因此能預見其行為是否受該法律所規範而與法律明確性原則無違本席等所提出者係在強調法律規定是否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其判斷標準應在於受規範之一般人民對於法律規定内容之意義該法律所要規範之行為態樣是否難以理解以及其因此對於其行為是否受該法律規範有預見可能性之要件是以倘受規範之一般人民對於法律規定内容之意義並未能夠因為法院對系爭法律規定之反覆解釋適用已形成明確内容而一般人民對於其行為是否受法律規範欠缺預見可能性則有違反法律明確性的疑慮142學術暨實務論者並進一步指出可否預見的審查原則應採一般人可預見標準不宜採取法律人可預見標準以避免法律明確性原則形骸化法律既然是用來規範一般人民可以理解與否可預見與否應以一般人標準判斷之若以法律專家的可預見標準法律勢必成為法律人之禁胬負面一點來說有利於鞏固法律人利用詞彙壟斷所建立的法律靈媒地位其悖離法律明確性原則的本意至為顯然尤其是不應仿效德國聯邦憲法法院認為法院累積的案例可以具體化法律的内容挽救法律被宣告違反明確性原則的命運畢竟浩翰無涯的法院歷來見解一般人根本難以接觸更別說去分析他們甚至很多情形要求法律專家去解析案例瞭解相關案例也都有困難此外不容忽視的是這種看法會傳遞一個不健康的訊息給立法部門抽象模糊沒關係反正到最後法院會賦予它清晰明確的意義後果是立法部門將越發懶惰怠於努力制定精確的法律而以抽象概括用語為已足因此如果只為挽救系爭法律免於違憲宣告命運而勉為合憲性解釋代價除了置人民於可能隨時遭法律突襲的險境將是越來越多法律以模糊面貌問世13林子儀大法官釋字第623號解釋不同意見書亦指出惟不確定法律概念之使用131513許宗力Z論法律明確性之審查從司法院大法官相關解釋談起第1685頁第1701頁至第1702頁臺大法學論叢第41卷第4期2012年12月15須符合意義非難以理解且為受規範者所得預見並可經由司法審查加以確認等要求始與法律明確性原則無違此係本院一向之見解迭經解釋在案從文義解釋而言系爭條文中引誘媒介暗示皆係達成促使之手段類型因此系爭規定所欲規範之行為係傳布足以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然而所謂足0促使之意涵究所指有無客觀一致之認定標準不僅一般人難以明確掌握即使司法實務亦常有將凡與性交易可能有關之言論即認係屬於足以引誘媒介暗示而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言論而以系爭規定予以處罰之例致人民有關性交易言論動辄得咎是依系爭規定何種與性交易有關之言論屬該規定所規範之範圍非受規範者所得具體預見不符法律明確性原則且司法實務對於構成要件合致之解釋寬嚴不一雖未必有執法不公或濫權之情事仍徒增法官在認事用法上的分歧與困擾法律明確性之要求同時亦在維護法律之安定性並防止執法者恣意曲解法律而有執法不公之濫權情形此亦為正當法律程序所要求若法律規定不夠明確最顯而易見之後果即為漫無標準之執法因此對於一般人民而言法律規範之解釋流於主觀評價而無客觀共識甚至是因為法院後續加工後置的詮釋反而導致一般人民手足無措的情況時該法律規範應已與法律明16確性原則相恃二我國現行實務對公然侮辱罪之運用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卜觀察我國現行實務判處成立刑法第309條之判決脈絡足悉構成侮辱之具體語言文字可謂是包羅萬象一般社會通念所稱之三字經四字經五字經如他馬的14幹你娘15幹你爹16塞你娘17去你媽的18操你媽的B19幹你娘幾歪21幹你娘你娘機掰機掰幹21幹你娘雞巴幹哭天22你娘機掰23幹你娘老機掰24多被納入侮辱的涵攝範疇除此之外行為人如以動物比擬他人或將他人喻為動物飼養長大如畜生狗養的25老狐狸26龜14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易字第1224號判決宜蘭104年度簡字第316號判決15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簡上字第235號判決臺北102年度審易字第2578號判決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度易字第2498號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中簡字第1273號判決彰化地方法院107年度簡字第1077號判決花蓮地方法院107年度易字第177號判決16高雄地方法院96年度簡上字第764號判決17新竹地方法院101年度簡上字第24號判決18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5年度上易字第794號判決1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審簡字第217號判決2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度簡字第3811號判決21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審簡字第1078號判決臺南地方法院107年度簡字第1801號判決22宜蘭地方法院106年度易字第703號判決23雲林地方法院107年度易字第320號判決24臺東地方法院106年度易字第227號判決25花蓮地方法院104年度簡字第46號判決26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易字第1224號判決17兒子27小狼狗28死老猴M以話語詞句影射他人為例1影射對方不知羞恥如無恥3不要臉31破麻32骯髒女人33欠人幹34討客兄352影射對方能力膽識智商外貌遠彳於常人如廢物36俗辣37白痴38智障394142醜女43影射對方與正常人不同如瘋子41變態偷窺狂你瞎子42影射對方沒有男子氣概如娘砲4344娘娘腔5影射對方是妓女如婊子45小三賣春的466影射對方是非常不好的人如爛人47下三濫48可悲的林27高雄地方法院102年度簡字第3212號判決28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年度上易字第17號判決M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簡字第2674號判決3臺南地方法院102年度簡字第2353號判決31花蓮地方法院104年度簡字第46號判決彰化地方法院104年度簡字第688號判決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易字第1119號判決32彰化地方法院104年度簡字第688號判決彰化地方法院107年度簡字第1077號判決33臺中地方法院104年度簡字第348號判決34新北地方法院102年度簡字第2487號判決35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上易字第2095號判決36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度易字第2498號37新北地方法院104年度簡字第2032號判決38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審簡字第748號判決39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易字第122號判決臺北地院100年易字第2265號判決41臺中地方法院104年度簡字第348號判決42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易字第1224號判決43桃園地方法院100年審易字第2060號判決44新北地方法院102年度簡字第3769號判決45新北地方法院104年度簡字第2032號判決46桃圜地方法院106年度易字第1329號判決47新竹地方法院104年度審簡字第95號判決48臺中地方法院100年簡上字第498號判決18把我小孩生活費用領去享用父母教育是這樣子嗎辛苦酒店賺錢跟有婦之夫共享那是疼愛敢說林沒錢了帶病造業侵占人夫侵占錢財林可悲把小孩生活費用領去享受瞋貪癡被抓好幾次了真是大耙子抓不怕不要再四處騙了49滚去屌妳妹還是屌妳媽什麼機掰毛死小鬼易的跟王八蛋事件一樣你姓易的就是王八蛋...易小朋友你也太豬哥...你真的是渣男吶5拉颯鬼拉颯鬼啦真正你爸說你拉颯鬼51垃圾垃圾人52不是全家上下都爛到貼壁了嗎爛到晚安安53不晟子5455臭嘴劉XX狗嘴吐不出好象牙55說文解字後知悉詞語有負面意涵如賺吃查某菜園仔紅毛土路56潘啊57豬狗不如58蛇鼠一窩59同流合汙6行為人以命令式語言為之如你吃大便61或行為人以詛咒話語為之如以後生出49新竹地方法院107年度竹簡字第75號判決5苗栗地方法院107年度苗簡字第395號判決51雲林地方法院107年度易字第320號判決52嘉義地方法院107年度嘉簡字第410號判決53橋頭地方法院107年度簡字第842號判決54臺東地方法院106年度易字第227號判決55屏東地方法院107年度簡字第109號判決56宜蘭地方法院103年度易第438號判決57士林地方法院104年度審簡字第331號判決58臺南地方法院102年度簡字第2353號判決59基隆地方法院102年易字第198號判決60基隆地方法院104年度基簡字第451號判決61士林地方法院104年度易字第257號判決19來破麻62死仆街死仆街丟你媽臭嗨看你幾時死啊死仆街63瘋機掰給人家幹瘋機掰眾人幹64很高興妳得病你眼睛凹下去痩得像鬼一樣65等情均有成立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罪如行為人非以語言而改以行為代之者如丟雞蛋撒冥紙66掌摑67吐口水68丟已腐爛發臭的香蕉69潑水7倒果凍於他人頭上71丟鞋72則泰半成為刑法第309條第2項之強暴侮辱罪73可悉現實社會中一般民眾惡言相向之舉均可能會被認定是侮辱不過如此一來該當侮辱之範圍牵連甚廣甚有持續擴大之態勢2並且並不是所有曾被納入侮辱概念的詞彙當行為人在不特定多數人均得以共見共聞之開放空間陳述均會成立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亦即我國具體個案亦有認定外觀美貌與減損62士林地方法院104年度易字第35號判決63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簡字第1379號判決M高雄地方法院107年度簡字第1416號判決65澎湖地方法院97年度易字第14號判決66屏東地方法院96年度簡字第736號判決67屏東地方法院96年度簡字第1632號判決68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易字第2961號判決69花蓮地方法院99年度易字第496號判決彰化地方法院99年度簡字第2072號判決71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簡字第1127號判決72苗栗地方法院103年度易字第146號判決73按審判實務也存在例外情形行為人噴紅漆林還成立开腿第309條第1項請參照新竹地方法院107年度竹簡字第75號判決而行為人比中指該當刑法第309條第1項該判決其實是將比中指解釋成幹請參照基隆地方法院107年度基簡字第167號判決20名譽無關74或認帶有情緒性之發言習慣提出質疑發語詞非屬侮辱如幹75操76你土匪啦77不要臉7879瘋子媽的幹你給恁爸莊孝維台語8眼睛脫窗白癡81他媽的82亦有因受話者聽不懂方言意涵如浙江舟山方言揪吶速83或者從避免動辄對此等言論冠以刑責無疑以噤聲取代討論妨礙言論自由發揮實現自我追求真理及促進民主之功能之觀點參酌前揭上級審之判準綜合判斷後如下流下流言語真不知道腦袋裡裝甚麼屎8485侵佔股東資金客戶售屋款坑人的專業代書騙學生的社大講師85而認定不成立侮辱如對照自民國28年3月17日司法院院字第1863號解釋以來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指行為人以最粗鄙之語言在公共場所向特定之人辱罵時倘為74臺灣高等法院97年度上易字2276號判決75臺南地方法院102年度易字第1055號判決76臺北地方法院98年度易字第1592號判決77宜蘭地方法院102年度易字第542號判決78臺灣高等法院101年度上易字第385號判決79士林地方法院106年度易字第214號判決臺灣高等法院106年度上易字第1492號判決8士林地方法院105年度易字第495號判決臺灣高等法院106年度上易字第703號判決81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易字第1383號判決臺灣高等法院106年度上易字第403號判決82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易字第1192號判決83桃圜地方法104年度易字第丨15號判決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上易字第1300號判決84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易字第228號判決85宜蘭地方法院104年度易字第273號判決21其他不特定人可以聞見之情形而其語言之含義又足以減損該特定人之聲譽者即足以該當但依照一般人所能理解之語彙概念所謂最粗鄙既然要達到最之程度侮辱之構成要件該當範圍必然須加以限縮然而依前揭匯整後之結果可知我國實務具體個案適用之現狀對於行為人口出惡言可能成立侮辱範圍著實甚廣如若所有帶有負面意涵之語句文字均有可能落入公然侮辱罪之範疇則構成要件將有無限擴大之可能性此將一般民眾無法事先預見到到底自己說話内容是否會因聽到話語接受訊息的一方感到不悦而被認定為侮辱3再者以不要臉是否該當侮辱之要件為例臺灣高等法院101年度上易字第385號判決將原審諭知之有罪判決撤銷後改論知被告無罪並指出至被告出言不要臉部分按以最有效之語言表意原本就是言論自由的核心範圍而語言文字之選用本來除了客觀意思之傳達溝通外還有情感表述的成分在内有力的表述未必是文雅的強迫一個人在情緒激動時不得口出惡言以發洩情緒無異於強令行為人找尋其他宣洩出口反而另滋生毁損傷害或其他更嚴重的無可挽回的犯行發生然而在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107年度上易字第16號判決則是反過來將原審諭知之無罪判決撤銷後改諭知被告有罪22並指出原審以被告對告訴人說不要臉等語是否已該當最粗鄙之語言是否符合公然侮辱罪之侮辱需存有階級性別出身背景之歧視性差別對待而達侵害告訴人之普遍性社會名譽等節檢察官之舉證未達毫無合理懷疑之確信程度被告所為言論非以損害告訴人之名譽為唯一目的而係與告訴人爭吵時所為之情緒性用語縱其所為評價用語致使告訴人感到不快究屬個人修為評價或違序之行政不法行為尚與純粹以攻结告訴人人身為目的所為毫無意義的辱罵有別難認有公然侮辱之真實惡意存在且人與人彼此間於爭執之中所表示的情緒性用語客觀上難認告訴人之社會上人格評價有因而受貶損之虞自不能遽入被告於罪等語判決被告無罪固非無見惟被告公然以不要臉一詞侮辱告訴人使不特定之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損害告訴人之名譽依被告行為時整體情況觀察其有公然侮辱告訴人之犯意可堪認定其行為核與刑法第309條所規定公然侮辱罪之犯罪構成要件相符自應依法論罪參酌前開大法官解釋及論者所揭橥之見解對於法律可否預見之審查標準應採取一般人可預見之標準但即便我國民眾認真地上網查詢審判實務見解同一詞彙在我國高等法院及其分院則因不同審判者對於個別化語詞棄的忍受程度而有不同之見解試問對我國23的一般民眾而言如何能夠確保法律預先告知之功能並且審判實務對於侮辱之構成要件合致的解釋寬嚴不一縱然裁判者未必有執法不公或濫權之情事但業已徒增裁判者在認事用法上的分歧與困擾法律明確性之要求同時亦在維護法律之安定性並防止執法者恣意曲解法律而有執法不公之濫權情形若法律規定不夠明確將造成漫無標羋之執法而我國審判實務之裁判者對於侮辱之要件解釋已然呈現此種情況職是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之侮辱要件已然欠缺法治國原則下所要求之法律明確性二刑法第309條規定之運用實態令侮辱概念涵蓋過廣侵害憲法第11條保障人民享有之言論自由1依照前開公政公約第19條第2項公政公約施行法第3條規定及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發表之一般性意見generalcomments第34點之意旨冒犯他人之言論仍在言論自由的保障範圍内行使言論自由權利帶有特殊的義務和責任縱然因尊重他人的權利或名譽或涉及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衛生或道德而允許對此權利設定限制然而如對行使言論自由實行限制則這些限制不得危害該權利本身並且法律不得賦予負責限制言論自由的裁判者具有不受約束的裁量權法律必須為負24責限制言論自由的裁判者提供充分的指導以使裁判者能夠確定何種言論應當適當限制何種言論不需限制倘若裁判者對於法律規範之流於主觀評價而因人而異則等同賦予不受約束的裁量權極有可能造成侮辱概念所包含的詞彙日新月異地增加而有涵蓋過廣之虞2綜覽前開彙整之結果我國現行實務已然將刑法第309條侮辱之構成要件的射程範圍放得過廣任何一般人民所使用的話語辭彙都有可能在閱聽者事後越想越不對勁越想越不愉悦的情況下因閱聽者提起告訴而進入刑事訴追程序當前階段的偵查機關不嚴加把關而用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讓一般人民進入法院而後階段之裁判者僅因公然侮辱罪是微罪忽略了合憲性解釋的限制要求在不受任何拘束之裁量權下涵蓋過廣地認定一般人民成立公然侮辱罪實係嚴重侵害人民所享有憲法第11條言論自由的基本權利三刑法第309條第1項規定存在自由刑之拘役刑種選項即違反憲法第23條之比例原則一公然侮辱罪設有拘役之自由刑刑種選項違反比例原則1按歐洲人權公約第10條規定每個人都享有表達自由之權利25此權利應包括持有意見之自由不受公權力干涉並且不分國界之情況下接受和給予訊息和思想之自由行使上述自由因其負有義務和責任可能受到法律規定之程序條件限制或處罰以及此些法律規定之程序條件限制或處罰是民主社會基於國家安全領土完整或公共安全的利益為了預防混亂或犯罪保護健康或道德保護他人的名譽或權利以防止洩露秘密收到之資訊或是為了維護司法機關的權威性和公正性所需要8687而依照歐洲人權法院於2014年之MuratVuralv.Turkey案件中所指出之見解對於和平且非暴力之表達形式不應該受到判處監禁的威脅87以及2017年之D6nerandOthersV.Turkey案例中指出雖然表達之自由可能會基於國家安全領土完整或公共安全的利益受到合法地減縮但此些限制禁止必須仍被證明有相關聯及足夠的理由並且以相稱的方式回應迫切的社會需要pressingsocialneed88是以如對行為人和平非暴力之言論表達卻有遭受到自由刑之處罰機會時且該和平非暴力之言論表達與國家安全領土完整或公共安全86httpswww.echr.coe.intDocumentsConventionENG.pdf最後劉覽日寺間2018年6月25曰87httpswww.echr.coe.intDocumentsShortSurvey2014KNG.pdf最後劉覽時間2018年6月25日88httpswww.echr.coe.intDocumentsShortSurveylanuarvlune2017ENG.P最後瀏覽時間2018年6月25日26無關亦無迫切社會需要之因素存在實係欠缺民主社會中得以干涉言論自由之基礎立法者如對於該和平非暴力之言論制定具有監禁效果之自由刑刑罰違反比例原則2查我國刑法第309條第1項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仍然存在拘役之自由刑刑種選項換言之行為人僅因口出惡言而無其他暴力舉止時仍有可能受到自由刑監禁的處罰風險然公然侮辱罪所保障之法益與國家安全領土完整或公共安全毫無關聯以具有監禁效果之自由刑處罰一般人民於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話語詞彙誠有造成寒蟬效應也違反憲法第23條之比例原則二現行實務運用公然侮辱罪未嚴守刑罰最後手段性1眾所皆知的是羅馬法一開始其實不保障名譽直至後來承認屬於國家所承認的社會地位才逐漸重視社會性精神性利益的重視才轉而保障重視名譽的日耳曼人當時對個人之非難等同對氏族的非難及攻擊而是由氏族加以復仇東方漢朝時並無名譽的概念至唐律開始才有處罰辱罵但其是處罰一般人民辱罵上位者之刑罰中世紀的騎士日本江戶時代的武士極端地重視名譽堅守騎士精神的騎士要用決鬥來守護名譽此一習俗延27續到近世在武家社會當中雖然當時沒有對一般人惡言罵詈之處罰但武士如果因受到他人惡言挑釁而持刀將該他人斬殺砍傷的話刑度得以減免直至現代個人主義思想的發展以個人之人格行為為基礎的現代保障名譽法制才逐漸形成892而我國刑事實體法向來繼受歐陸法系法律制定與解釋上亦受德國日本兩國立法例影響甚深在判斷思維上往往係先就構成要件演繹出抽象標準再涵攝至具體個別事實中從而我國實務見解對於侮辱之要件亦是先勾勒詮釋出抽象標準再涵攝至具體個案且刑法規範當中所要求之法益概念其具有限制國家與刑事立法者恣意制定刑法規定或隨意擴大刑罰權之作用如果從當代社會為資訊社會之特性來看將侮辱罪所保障之法益内涵限縮至人性尊嚴及提倡普遍性名譽之見解解釋上並無窒礙難行之處且能符合兼顧刑罰謙抑性之原則不失為一避免侮辱之射程範圍愈益擴大造成箝制人與人間溝通時選擇使用語言的良策3然而可惜的是即便上級審實務見解雖已指明刑法妨害名譽罪章保護之法益係在保障個人之名譽不受不當詆毁而名譽究有無毁損非單依被害人主觀上之感情決之實應依社會通念89平川宗信刑法各論第220頁以下有斐閣1995年12月5日初版第1刷28為客觀之評價如評價結果認客觀上名譽已受貶損則縱使未傷及被害人主觀之感情仍應視為名譽之侵害反之縱然已傷及被害人主觀之情感然實際上行為人之行為對被害人社會之客觀評價並無影響仍不為名譽之侵害9但在審判實務上個案實際運用並非所有審判工作者均嚴守此一標準導致侮辱概念之認定流於道德情感之訴求如有稍微之輕蔑則可能成立對於他人造成侵害也凸顯了裁判者在決斷處罰上存有不確定性職此如未能從法益或個案具體因素加以限縮一般人民若僅是抽象為之卻必須對於自己對他人之發言是否會受到刑罰制裁而時時刻刻地提心吊膽則已踰越刑罰最後手段性最小限度之侵害肆結論一惡言之所以為惡髒話之所以成髒也多半蘊含了事後對於該詞語的負面評價但在語意學上過早的判斷往往會阻礙做成判斷者的思考91而在釐清判斷何種詞彙該當侮辱時也多存在此一盲點因詞彙話語之涵義在語意學尚可粗略地分為外延意義extensionalmeaning和内涵意義9Q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上易字第937號判決意旨91S.I.早川著林佩熹譯語言與人生頁70麥田2014年5月29intensionalmeaning前者指涉之外向實體世界外延意義無法用詞彙表達因為那是詞彙本身所表達的事物也因此我們應指涉言語的明義denotation後者是人腦海中所暗示隱含的意義換句話說就是涵義内涵意義connotation而如何學習到詞彙之意義並加以使用其實是人們聽到這些聲響應用於實際生活之中進而了解到某些聲響與某些情況的對應關係意識到所謂的語境並非翻閱字典所習得或由定義所習得如果要解讀從口而出的話語必須基於所有的語境否則無法理解正確的情況92並且刑罰既以國家公權力作為後盾若使人民受到刑罰之制裁則應以嚴格之標準要求其規範内容之明確性且早期侮辱之解釋亦應限於以最粗鄙之語言辱罵以期能符合罪刑法定主義刑罰謙抑性原則然目前被多數實務見解認定為侮辱之言論其實亦如上述歸納誠屬包羅萬象實有讓一般人民因發言之不慎而動辄面對刑罰之困境二退步言之何時才應由刑罰介入呢聲請人淺見以為如A以婊子辱罵B從語用情境之觀點當A使用該詞確有影射B為妓女而非單純之發語詞或其他意涵的表示時且不存有其他具體92S.I.早川著林佩熹譯語言與人生頁8590麥田2014年5月30事實陳述的情況下該行為人所使用之詞語對於B而言雖然B情感上面對突如其來的暴言而認A未有對其適當之尊敬但在B本身並非性工作者之情況下社會上之名譽難以減損反而當B本身是從事性工作者之情況時縱然A所為之抽象用語屬實因業已侵害B身為人而存在之基本尊嚴仍應該當刑法第309條之公然侮辱罪此種帶有差別對待的歧視性言論在社會系統當中往往會因為多數價值之偏見而壓迫了少數人從此一角度觀察或許唯有在這樣的情形下作為公益代表人之檢察官才有主動介入之必要以填補社會中之少數弱勢未具備足夠與之抗衡的實力聲請人上開淺見實屬少數異說但現實實務上受到多數主觀差別對待之歧視性言論的少數群體在法治國中往往沒有受到應該享有的保障反而是一般多數人民因前開種種隻字片語而經常性被認為是侮辱而被提告起訴將一般多數人民送進刑事訴追的程序而飽受折磨刑法第309條的存在不僅無法顧及法治國底下少數群體的保障亦對多數一般人民造成動辄遭受刑罰之風險及刑事訴追的不利益三人與人之間的言談互動採取何種模式是要談吐間謙恭有禮抑或粗鄙地口出惡言並非以刑罰規範所能有效地規制此乃個人自我所展現之形象實現其個人人格之一環人格之型塑與養成31多經年累月而成即便一時予以刑罰亦難當然令其改變往後的發言模式且如欲改善個人之言談模式最佳方式應是透過教育為之倘教育末能改變者則恐因其個人所處之家庭社會環境所型塑出其言談模式司法系統之決斷並未能更勝教育之專業亦未能改變其家庭社會環境結構不斷地以刑罰處罰該當侮辱之言論不僅是讓司法系統淪為溝通系統中關鍵詞過濾與訓轱學研究之機關更讓不懂得改變修正發言模式之人民在日益擴張處罰侮辱之言論範圍之情況下陷於刑罰制裁之無限迴圈中基此如前所述聲請人考量現行實務對於公然侮辱之解釋運用已有對於侮辱構成要件合致之解釋寬嚴不一徒增裁判者在認事用法上的分歧與困擾對一般人民而言已有漫無標準之執法的現狀存在違反法律明確性侵害憲法第11條言論自由及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顯無合憲解釋之可能並有聲請解釋之必要是爰提出上開確信法律為違憲之具體理由爰聲請鈞院大法官解釋憲法32伍參考文獻一中文文獻卜許宗力以比較法觀點分析歐陸與英美法差異一探討入罪及除罪憲法問題司法周刊第1604期2012年7月27日2許宗力論法律明確性之審查從司法院大法官相關解釋談起臺大法學論叢第41卷第4期2012年12月3甘添貴給檢察官的一封信一刑罰權的發動是一把雙面刃檢協會訊第69期2011年9月4法務部編印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一般性意見2012年12月5鄧湘全失控的309書泉2015年2月初版二刷6S.I.早川著林佩熹譯語言與人生頁70麥田2014年5月二外文文獻卜平川宗信刑法各論有斐閣1995年12月5日初版第1刷2平川宗信憲法的刑法学展開有斐閣2014年12月20日初版1刷33三網站資料1李茂生刑法分則講義2012年版httpsgo.gl8BrusJ最後瀏賢.時間2018年6月21日2許恆達澄社評論公然侮辱應除罪化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837254最後劉覽時間2018年6月21日3徐偉群司法淨化語言運動應終止httpwww.appledailv.com.twappledailyarticleinternational2012041034149354最後瀏覽時間2018年6月21日4李劍非妨害名譽除罪化讓言論自由呼吸httpstw.appledailv.comnewrealtime201704031089929最後瀏覽時間2018年6月21曰5httplei.ly.gov.twLyLCEWlcivComm.action最後劉覽時間2018年6月21日6httpleilv.gov.twLyLCEWlcivComm.action最後劉覽時間2018年6月21日7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五分組第三次會議107年3月30日決議事項httpsjusticepresident.gov_twmeeting29最後劉覽時間342018年6月21日8歐洲人權法院關於歐洲人權公約第10條之相關資料1httpswww.echr.coe.intDocumentsConvention_ENG.pdf最後瀏覽時間2018年6月25曰2httpswww.echr.coe.intDocumentsShortSurvey2014.ENGpdf最後瀏覽時間2018年6月25曰3httpswww.echr.coe.intDocumentsShortSurveyJanuaryJune_2017_ENG.PDF最後瀏覽時間2018年6月25日此致司法院聲請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法官吳志強1中華民國年g月y日35","doc_att_category":1}],"vide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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