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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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憲二字第40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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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
受理日期
聲請人
案由
書狀
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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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
110年度憲二字第407號
受理日期
2021-11-10
聲請人
黃政文
案由
為加重詐欺案件,認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5年度上訴字第1150號及第1151號刑事判決,所實質適用之刑法第44條規定,有牴觸憲法第7條、第8條、第23條、罪刑法定原則、罪刑相當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原則等之疑義,侵害身體自由權,聲請解釋案。
案件公告
書狀
聲請人聲請書、補充聲請書
黃政文110.09.08聲請解釋憲法書狀_OCR
言詞辯論
言詞辯論影音
說明會
說明會影音
宣示判決影音
主案
108年度憲二字第358號(賴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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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其身體自由等處置j益足證刑法第47條所規定成立累犯前提要伴乃僅專指執行拘束人身自由之n刑f而罰金翁科罰金刑之軌行並無拘東人身自由之性質顯與拘束行為人人身自由之徒刑之執行迥不相同是系爭規定另外規定易科罰金執行完畢者其所受宣告之刑C徒刑.以已執行論6使聲請人執行易科莉金刑後5年内再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罪構成累犯已然擴張或增加法律規定構成累犯之要件所無之内容.而擴增可罰行為範園顯有悖於憲法罪刑法定原則不法侵害聲請人受憲法第8條第生項保障之身體自由基本人權32叙爭規定違反憲法罪刑相當原則及憲港第涊條比例原則按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75號解釋理由書揭示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憲法第8條定有明文人身自由乃憲法保也障之重要基本人權立法機關為保護特定重要法益玖刑罰限制火身亦由y雖非憲法所不許惟因剂罰乃不得已之強制丨措施3具有最後手段之特性自應受到嚴格之限制纟又有關刑荀法律基於無責任無處罰之憲法原則j人民僅因自己之刑事違法且有貴行為而受刑事處罰刑罰須以罪責為基礎苐10頁共26頁並受罪責原則之拘束無罪責即無刑罰刑罰須與罪責相對應亦即國家所施加之刑罰須與行為人之罪責相當刑罰不得超過罪責基於憲法罪刑相當原則立法機關衡量其所欲應維護法益之重要性防止侵害之可能性及事後矯正行為人之必要性綜合斟酌各項情狀以法律規定法官所得科處之刑罰種類及其上下限應與該犯罪為所生之危害行為人責.任之輕重相符與憲法罪刑相當原則及憲法第23條原則無違刑法於中華民國24年1月1日制定公布自同年7月1S施行時其第47條規定受有期徒刑之執行完畢.或受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5年以内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V加重本刑至二分之-5立法理由係以S受刑後復犯罪可證明通常刑之不足以懲A治其特別惡性而有加重其刑之必要j嗣於M年2月2曰A修正公布95年7月4由曰施行成為系爭規定一.即刑法第47條第項.明定.r受徒刑之執行宠畢或产部之執行r而赦免後货年以内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v為累犯I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i除修i累犯要件之再犯限於故意犯c者外其餘仍雒持構成累犯者加重本刑之法律效果其修正理由略稱累犯之加重係因犯罪行為人之刑罰反應力薄弱.V需再延長其矯正期間以助其重返社會並兼顧社會防衛之效果立法院公報第94卷第5期f第237頁參照姑不論累犯要件應如何定義立法者之所以在原違犯彳条款所規定之第1丨頁共沉頁處罰外再以系爭規定一加重本刑之處罰理由在於行為人前因犯罪而經徒刑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理應產生警惕作用返回社會後能因此自我控管不再觸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然而行為人卻故意再犯後罪足見行為人有其特別惡性且前罪之徒刑執刑無成效其對於刑罰之反應力顯然薄弱.敌認有必要加重後罪本刑至二分之一處罰.惟-系爭規定一木分情節一律加重最低本刑因目前實務上有期徙刑加重係以调為計算單缸如最低法定本刑為6艿有期徒荆.累靶加重結果最低本荆為7月有期徒刑本來法院認為論知J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或易服杜會勞動即可收矯正之效或足以維持法秩序刑法第41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參照但闼累犯加重最低本开之結果法院仍需宣告.月以土有期徙刑致不得易科罸金或易服社會勞動因拖4系爭规定不分曹節基於累犯者有其特別慈性及對刑罰反應力薄弱等立法理由一律加重最低本刑於不符合刑法第59條杯定要件之情形卞致生行為人所受之刑罰超適其所應負擔罪貴之個案其人身自由茵此遭受過苛之侵害部分w對人民二受憲法第.8條保障之人身咱由所為限制不符憲法罪刑相當原則力牴觸憲法第々3條比例原則是上開解釋暨立法修正理由亦均明示刑法第47條第1項構成累犯要件所稱之受徒刑之執行係指進入監獄執行拘束人身自由之刑而言而罰金易科罰金刑之執行並無需要進入監獄受人身i自由第12頁共26頁拘束之情形自無所謂需再延長其矯正期間以助其重返社會理應產生警惕作用返回社會後能因此自我控管可言且查刑法第57條第5款已有明文規定科刑時應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並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犯罪行為人之品性秦科刑輕重之標準以是行為人所犯之前罪法院認為諭知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即可收矯正之效或足以維待法秩序則行為人易科罰金執行完畢後5年内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法院自可以其前料及前案執行紀錄等品性情狀科處有期徒刑7個月以土至最高刑期以下使行為人必須進入監獄執行拘束人身自由之刑P如此即應已足以達到懲治警惕行為人及維持法秩序冷並兼顧杜會防衛之效果實無必須以累犯規定加重其本刑至2分之1之必要況且累犯規窀不但加重本刑至2分之H又刑法第7條第4項復規定f受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梅實據有期徒刑逾2分之1累犯逾3分之2v由監獄報々請法務部得許假釋出獄纟j是系爭規定所為規範.使聲請多人前罪易科罰金執行完畢執行完畢後5年内再犯本件有期徒她以土之罪成為累犯除加重本姻至2分之1外並使聲請人入獄執行有期徒刑需再執行逾3分之2始得報請假釋.雨不得與同為初次或超過5年再犯罪進入監獄執行徒刑之受刑人適用執行逾2分之1即得報請假釋之規定制度不但與前開關於累犯加重本刑之立法修正理由之目的及大法官第頁1共26頁解釋之意旨俱相有悖不符亦逾越必要之程度热聲請人所受之刑罰超過所應負擔罪責人身自由因此遭受過苛之侵害對聲請人受憲法第8條第1項保障之人身自由所為限制顯然不符憲法罪刑相當原則牴觸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难系爭規定違反憲法平等原則按司法院太法官釋字第666號解釋理由書闡明憲法第7條所揭示.之平等原則非指絕對機械之形式上平等而係保障人民在法律上地位之實質平等要求本質土相同之事務應為相同之處理不得恣意為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法律為貫徹立法-目的.而設行罰之規定時如因處罰對象之取捨而形成差別待遇者需與立法目的問具有實質關聯姑與平等原則無違q查刑法第33條明文規定主刑之種類如下-死刑二無期徒刑三有期徒刑四拘役五罰金.vf以绩-i而主刑指刑事制裁效果中得以獨立科處之刑罰手段了次查確定終局判決辨處聲請人累犯罪刑之前案刑法第339第1項親定之主刑有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50丨_萬元以下罰金另刑法其他罪之法定主刑徐徒刑外亦大-丨都有得以獨立科處罰金刑之規定雨僅比之聲請人前案所執行易科罰金之金額還高之罪即尚有如外患罪章第113條妨害公務罪章第139條及公共危險罪章第184條第3項第185條之2第1-項第189條第3項第190條之1第1項第5項第6項及妨害農工商罪章第251條第1項第2項第4頁共26頁第3項及殺人罪章第276條傷害罪章第277條第1項第279條第284條及妨害名譽及信用罪章第313條第1項妨害秘密罪章第315條之卜第315條之2及竊盜罪章第320條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第339條之2第342條第344條及妨害電腦使用罪章第358條第S59條第360條第3611条第362條等又如特別刑法中之搶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9條第1項第2項第3項第14條第3項第20條之1第2項第3項第4項第7項毒品危害防制1條例第11條第1項第2項第31條第3項第4項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38條第1項第39條第1項第2項第40條第1項其他义有如藥事法商標法著伟權法個人實料保護法V銀行法等等不勝牧舉是犯該等罪之行為人如受料處比聲請人所執衧易科罰金之金額高之罰金刑其所造成國家社會或他人損害之程度自較聲請人所犯罪朽要鉅然其執抒罰金刑完畢後5年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並不構成累犯反而聲請A前案辦為侵害立法者所要保護之法益轾度較輕受科處之刑亦較輕再犯本件後罪卻構年歲累犯薷加重本刑至2分之1而且如前所述刑法第77條復規定受蓰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者有期徒刑逾2分之1_.累犯逾3分之2.由監獄報請法務部得許假釋出獄j聲請人入獄執行有斯徒測又不得與同為初次進入監獄或超過5年再犯罪入獄之受刑人適用執行逾2分之1即第15頁共26頁得報請假釋之規定而必須與一再故意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並多次入獄執行之受刑人同受執行逾3分之2始能報請假釋之規定是系爭規定使聲請人比相同犯次甚至犯行較重之行為人---------------受較重之刑罰同時使惡性輕微之聲請人與特別惡性之行為人受相同之刑罰其規定所造成之結果不但與累犯加重其刑之立法目的間不具關聯性甚且背道而馳有害於法秩序之維持以敦使受其規範之聲請人必須受上揭不合理不公平之刑罰墓别待遇顯有違憲法平等原則對聲請人受憲法第7條及第噌條第1項保障在法律上之平等權及身體自由權利造成過苛侵害4系爭規定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及憲诸尿當象法律程序原測按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32號第521號第594號第61.衣.號第623號第636號第朋0號及第777號解釋理由書V迭經申示F基於法治國原則以锋律限制A艮權刹承其構成要件應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U吏受規範者可能遇見其行為之法律效果以確保法律預先告知之功能並使熟法之準據每丨明確以保障規範S的之實現戌俅本陈歷來解釋孓袜律規定爷所使用概念i其意義旅法條文義涤目钧及涤體系整體關聯性需為受規範者可得理解且為其所得預見尊可經由司法審查加以確認姑與法律明確性原則無違j呔择又.前開憲法第8條之規定國家公權力對人民身體自由之眼制於一定限度内既為憲法保留之範圍若涉及嚴重拘束民丨第16頁共26頁身體自由而與刑罰無異之法律規定其法定要件是否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自應受較為嚴格之審查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36號第777號解釋理由書參照再按蓋法律明確0原則既在保障人民對其行為是否受法律規範有預見之可能性則法律規定是否明確既應以受規範之一般人民是否能理解系爭法律規定之意義亦即是否能理解該法律規定所要規範之行為態樣並因此對其行為是否受該法律所規範有預見可能性作為判斷之標準.至於如何判斷系爭法律規定之意義是否可為受規範之一般人民所能理解則應依當時社會之一般人民之文字語言習慣或日常生活經驗對系爭法律規定的nk本fa合理乏解釋能否因此理解該法律规定所要規範之違另行為態樣予以判斷之惟不論該要件如何解釋適用系爭法律規定要不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仍須先符告受規範i之士般人民可以理解法律規定之意義因此對其行為是否受r該法律規範有預見可能性.之要件j如不.符合該要件即使該系爭法律規定可經由司法審查知以確認仍屬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36號解釋-林手儀許席力大法官部分協同意見書參照.-i玲查刑法於民國24年1月1日制定公布同年7月1曰施行時热現行之第33條規定條文主刑之種類如下一死刑二.無期徒刑三有期徒刑_西拘役五罾金.第41條規定條文犯罪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第17頁共郜頁罪而受6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因身體教育職業或家庭之關係執行顯有困難者得以一元以上三元以下折算1日易科罰金後於90年1月.15日修正公布之刑法第41條第1領前段規定犯罪重本刑為5年以下有期灣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6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彳曼之宣告因身體教育職業家庭之關係或其他正當事由執行顯有囱難者得以一元以上三元以下折算1日易科罰金嗣於104年12月-30日修正.公布之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規定犯fx重本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6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台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主辛元折算1日易科罰金aj第2項規定項規定得易科罰金杨来聲請易科罰金者得以提供社會勞六小時折算1易服社會勞動並增訂其第五章之二章名易射t是易斜罰金制度係將原屬自由刑之刑期於為達成防立短期自由刑之流弊並藉以缓和自由刑之嚴厲性時.得在定法趑要件下.更易為罸金刑之執行i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能號第679號解釋理由書參照I通說上易刑即替換刑之種類之處分參照高.點法商編委會主編高點體系分類大法刑事法規2020年7月22版頁壹一38...Uy2次查刑事訴訟法亦自民國24年1月4曰重新制定公布同年7月1汩施行以來即有現行之第224條第1頊前段規寒i龜-第丨8頁共26頁條文判決應宣示之其立法理由謂宣告者以言詞告知之謂送達者以文書告知之謂第225條第1項規定宣示判決應朗讀主文說明其意義並告以理由邊之要旨其立法理由謂宣告之法須朗讀主文第309條規定有罪判決書應於主文内載明所犯之罪並分別情形記載下列事項一諭知之主刑從刑二諭知6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者如易科罰金其折算之標準本條第2款嗣於93年修正公布為論知有期徒刑或拘投者如易科罰金其折算之標準其立法理由謂又查刑訴條例第345條理由謂y刑律第55條第3項罰金以一角以上三圓以下之額數折算.1日易科監禁又第5項易科監禁之期間於裁判時並宣告之云云易科之期間應記載於主文故本條第3款規定之是由土開法律規定條文及其立法理由客觀土可以得知.在人民的認知土宣示判決所稱之宣告j即是f諭知j另按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75號及第777號解釋理由書亦依序明確敘述本來法院認為諭知26月有期徙刑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即可系爭規定一律以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為其法定刑致對犯罪情節輕微者無從為易料罰金之宣告3對此等文均足證宣告與諭知二者乃屬同義無疑而且有罪判決書主文所為諭知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及其折算標準之易科罰金刑亦同為該判決之宣告刑分别只在第19頁共26I於有期徒刑為原宣告刑而易科罰金刑為得易科之宣告刑此見刑法第41條第6項之條文規定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社會勞動情節重大於第二項之情形應執行原宣.告刑或易科罰金云云至為灼然藏g鐵3承上是聲請人所犯前案之判決既於主文載明諭知1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及其折算標準則聲請人聲請執行罰金刑實係就談判決所諭知之月有期徒刑之原宣告刑丄及罰金刑之易科宣告刑3二宣告刑中擇其一以執行之而於執行罰金易科罰金刑完畢後其i月有期徒刑之原宣告刑即.已當然失效質言之.當聲請人執行罰金刑完畢後實際土已將該判決之义工月有期徒姻之原宣告刑替換易科罰金刑巧為該判決之宣告刑畤亦即聲請人所執行者本屠該判決主文中所諭.知之罰金宣告刑而非執行徒刑.自不能認為係執行其有期徒刑1月之原宣告刑j您霉-a由是系爭規定所稱之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完乂畢者矣所受宣告之刑以巴執抒論3之著應翁單纯指受判決人朽執行完畢其判決所科處之刑責.言.r雨並非是指卩以已執行原宣告之徒刑完畢論以是確定終局判決及-實務上將之理解適用為其所受原宣告之有期徒刑虹月以執行完畢論冷而聲請人5年内故意再犯本件有期徒刑以土之罪即構成荆法第47條第1項規定之累犯不但實為錯解適用ft與前開刑法及刑事訴訟法及刑法第47條第1項第20頁共26頁成立累犯要件等相關法體系整體關聯性規定之法條相互扞格而且確定終局判決及實務上如斯理解適用除因案受法院適用該等規定判處累犯罪刑之當事人或律師知悉外一般未曾参親身經歷之人民..自無法從其條文内容之文意為同坳理解其意義及預見其5年内如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將構成累犯必須加重本刑至2分之1之刑罰之法律效果惟不論系爭親定法律條文所稱之其所受宣告之刑究竟係指原宣告刑j或易科罰金宣告刑及其所稱之以已執行論之意思及其立法目的究竟為何其客觀上既確有如上所述使聲請人及一般人民與司法實務上對之所為理解各有迥異情丨形.且系爭規定乃係涉及嚴重拘束人民身體自由而與構成刑罰要件無異之法律規定s而使聲請人及一般人民無法從其法條文意與同法實務同為如斯理解其規定之意義及立法目的g.且無可能遇見其後再犯罪將構成累犯刑罰之法律效果又確定終局判決客觀土復確受其規範聲請人前案曾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V月易科.罰金執行完畢於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卑内行再犯本件有斯徒刑琢上之罪為累.犯就法定本安刑有斯徒刑及罰金部分v依刑法第47條第1項加重其刑使聲請人必須受加重本刑至2分之1冬刑罰7侵害聲請人受憲法第條第1項所保障國家公權力以法律剝奪聲請人身體自由必須依正當法律程序之基本人權是系爭規定顯然違背法律明確性原則及憲法正當之法律程序原則第21頁共邡頁三解決疑義必須解释憲法之理由1復依前述刑法第47條第1項明文規定成立J犯之要件係為受徒荆之執行完畢5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5年以内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j而聲請人前案係執行翁為金刑j而非徒刑顯與構成累犯之要件不符然因繁资爭規定遠背前揭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利意旨明定之各項憲法原衡致聲請人受禮定終局判決以聲請人前案曾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L月易科罰金完徒刑完畢5年内再犯本件1期徒刑以土之罪為累犯依刑法第47條第1項累犯規定加重本刑至2分之1聲請人入獄後尚木得與同為初次入澈或起過5年再犯罪入獄執行有期徒刑之受刑人適用執行逾2分之1得報請假释之規定為必須與再敌意犯有期徒射以上之罪並多次進入藍獄之受刑Xt同受執行逾以之笼才轉以報請假釋之規定使聲請人於憲法第邛條及伊..條赛I項所保障在法律土之平等權反身體岧也基本權利遭受h本法侵害蒙受弊法律規定之嚴苛刑罰但因系爭規定係中華民國年1月Pa猶民政府制定公布乾自24年7月1日巧施行於98牟修主經立法院通過經總統公布施狞之法律依憲法苐別條規定r法官領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本受飪何干涉確定終肩判決法官必須適用當然適用.二般訴訟途桎並無法解決唯按禮78條規定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指在使司法院負闡明憲法及法令正確意義之責其所為之解釋自有拘束全國各機關及人民之效力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為憲法第171條第1項所明定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或其適用法律命令所表示之見解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響.經本院依人民聲請解釋認為確與憲法意旨不符時是項確定終扃裁判即有再審或非常上訴之理由其受不刺裁判者得以解釋公布後依再審或其他法定程序請求救濟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185號解釋理由書參照是聲請人於憲法保障之基本權利所遭受不法之侵害必須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系爭規定違反憲法且立即失效聲請人才得以持該解釋請求非常上訴以獲得救濟解泱u.2文因自刑法廢除連續犯及一再修正加重刑罰規定監獄受刑人刑期普遍很長勤辄十幾十幾年甚至三盼十年5西五十年的都大有人在其中亦多有洇為曾孙易科罰金執秄完畢年内犯罪被依刑法第.47條第vlv頊黑犯加重本刑至2夂丨分之1規定判決並且入獄尚須執行逾3分之2才能報請假釋者惟按.本院大法官依人民聲請所為法令違憲審查之解释原測上應自解釋公布當曰起々向將來發生效办惟為賦予聲請人敉濟之途徑對聲請人據以聲請之案件亦有效为其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者得以該解釋為再審或非常土訴之理由刑事確定判決所依據之刑事實體法規經大法官解釋認違反基本人權而牴觸憲法者應斟酌是否賦予該解釋第23頁共26頁溯及效力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92號解釋理由書參照是就現制而言鈞院大法官解釋原則上係向將來生效在大法官解釋係宣告法令違憲且立即失效之情形僅原因案件之聲請人始得例外持該解釋提起再審或非常上訴惟纖同爲重侵害人民基本權利且著重實質正義之刑事案件上受違憲法律不利益刑事裁判之人卻僅因非解釋之聲請人在該法律被宣告違憲之後仍須繼續受違慮法.律之非難與處罰況且1G8年1月4.曰修正公布並已定於111年1月4屯施行之憲法訴訟法第53條第1項及第2項明定戾第1項判決宣告法規範立即失效者於判決前已繫屬於各法院而尚未終結之案件各法院應依判決意旨為裁判第2項判雜f.決前已適用前項法規範作截之刑事確定裁判檢察總長病職權或被告之聲請提起非常止訴p谨宣告法規範違憲且立即失效之憲法法院判诀即相當於現制下之宣告法規範違名且立即失效之大法官解釋其效力亦擴及至類似.案件之刑事確定裁判當事人1卵年度憲二字第200號聲請.案不受理決議詹森林太法官協同意見書參照以是之故必頒是大法官解釋宣告系爭規定違憲且立仰失效並明文賦予溯及同受系爭規定侵害受判處累犯罪刑雨未執行完畢案捧之效力.或於iir年1月4s憲法訴訟法施行後始判決宣告系爭規定違憲且立即失数才能使同受系爭規定侵害雨受刑事裁判罪刑確定之當事人得以獲得救濟爰懇請大法官愍恤寬以第24頁共26頁審核並恩准所求是禱四確定終局裁判案號及所核用之法律表列如下確定終局判決案0臺寧洚院南分院.1虹年度上訴字薄只础號刑事判決ft所適用之法律之名民屬牟1月1日制定公布並自24年7稱條文及其内容月1白施行民國98年6月1日修正公布自98年9月1日施行刑法第44條易科罰金執行完畢者其所受宣告之刑以已執行論聲請解釋部分之法規文字異.所附關係文件之名稱及件數件1確定終局判決書台灣高等法院会夤分院10年度上訴字第11號刑事判決書2份附件2原因案件第一審判決書幺亀.地方法院年度訴字第號刑事判決書2份附件3原因案件第三審決書最高法院lOn年度台上字第27刁號刑事判決書2伤-..乂附件4原因案件前案事實判S書仓命地方法院N3年度簡易字第號刑事判決書2份此致司法院大法官公鑒第热頁共26頁中民國h月華具狀人即聲請人簽洛蓋章於.潘郯項共26須","doc_att_category":1}],"vide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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