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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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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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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想聲請憲法法庭裁判,請留意以下的說明,並提供檢核表供您自我檢核:

▍提出聲請書狀
(一)提出聲請書的方式,除了紙本遞狀外,聲請人也可以利用線上提出聲請及遞狀。
(二)如果您想以線上方式提出聲請,請依「司法院電子訴訟文書(含線上起訴)服務平台(憲法訴訟)使用指引,依照指引流程先取得帳號密碼:
1.自然人(一般民眾):請先準備讀卡機及有效之本人自然人憑證,由「司法院電子認證服務系統」(網址:https://efiling.judicial.gov.tw/JSS/)辦理註冊,並以自然人憑證申請遞狀帳號,再以該組帳號密碼登入「司法院電子訴訟文書(含線上起訴)服務平台」。
2.律師:請直接由司法院律師單一窗口登入,至「司法院線上起訴暨律師單一登入」網頁下載「司法院電子化服務聲請單」填寫完成,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律師證書影本或律師證影本,簽名及蓋章後,郵寄至司法院資訊處(100203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4號);經審核後,核發之帳號、密碼等資訊將以電子郵件通知。

另外需提醒注意的是,如果使用線上方式遞狀,憲法法庭還是有可能另外要求聲請人提出紙本複本,所以請依照要求的複本份數提供給憲法法庭,以利程序進行。


▍書狀內容如果含有依法應予限制公開之事項,請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一併提出經適當遮掩的書狀電子檔
經憲法法庭評決受理的聲請案件,憲法法庭會將聲請書、答辯書及其補充書狀依法公開於憲法法庭網站,公開前並遮掩依法應予限制公開之事項,讓公眾都能閱覽,以促進憲法議題的討論及思辯,並兼顧公眾知的權益。

書狀內容是否有依法應予限制公開之事項或有不宜公開的情形,涉及判斷,如果當事人有委任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具有相當能力判斷,因此負有提出經適當遮掩應予限制公開事項的書狀電子檔予憲法法庭的協力義務(憲法訴訟案件書狀及卷內文書公開辦法第8條)。所謂應予限制公開之事項,包括依法不得揭露的個人資訊、國家機密、公務或營業秘密、其他依法應秘密、應限制公開或公開為不當的事項等。提出書狀時,請將完整未遮掩的書狀及經適當遮掩的書狀電子檔一起提交給憲法法庭。具體遮掩內容、方式及範例,請參閱憲法訴訟書狀限制公開事項遮掩指引」。

如果當事人沒有委任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但自認為遞交的書狀內容中有不希望讓公眾得知的隱私,或依法應予限制公開之事項,也可以參閱上述指引並製作「經過適當遮掩的公開書狀電子檔」,併同完整未遮掩的書狀一起提交給憲法法庭,作為憲法法庭依法辦理書狀公開事宜的參考。


▍自我檢核
為使人民聲請人可以先行初步判斷自己的聲請案件有沒有符合法律規定聲請憲法法庭裁判的要求,提供「人民聲請憲法法庭裁判自我檢核表」,請透過本表簡單的題目及說明,勾選後初步檢核自己的案件是不是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包括是否依法用盡救濟程序、是否在法定期限內提出聲請、聲請書狀的格式及提出方式等,也能讓後續聲請過程更加順利。


線上查詢自己的聲請案件審理進度
憲法法庭比照其他法院,也提供「憲法訴訟案件進度查詢」的服務,只要是案件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就可以依聲請憲法訴訟線上查詢案件進度指引,依照指引流程提出聲請,經憲法法庭許可後,即可線上查詢自己或受委任聲請案件的最新進度情形。

 簡要聲請步驟如下:
(一)先以書面聲請線上查詢案件進度
聲請人可以從憲法法庭網站下載書狀參考範例,並選擇填載憲法訴訟查詢案件進度聲請書(線上查詢)後,向憲法法庭提出聲請。或者,聲請人也可以直接在「(憲法訴訟類型)聲請書/答辯書」上勾選聲請線上查詢。
(二)等待憲法法庭決定線上查詢聲請的許可
(三)如果憲法法庭許可聲請,會透過聲請人書狀上陳報的E-mail,自動通知核給線上案件進度查詢帳號及密碼,供聲請人自行上網隨時查詢繫屬中案件的審理進度。

您如果有其他問題,可以查詢「常見問答及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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