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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訪團訪問比利時憲法法院、荷蘭國務委員會
交流臺比荷憲政經驗

       緣113年5月2日,比利時憲法法院現任法官Prof. dr. Danny Pieters蒞院專題演講「比利時憲法法院:其運作與挑戰」,其分享比利時政治與社會概況、以及比利時憲法法院在分裂社會中的角色,反響熱烈。為延續台比兩國憲政思維交流,同年8月26日,憲法法庭許大法官志雄、黃大法官瑞明、謝大法官銘洋、蔡大法官彩貞、朱大法官富美、尤大法官伯祥乃偕同研究法官李奕逸回訪比利時憲法法院。比利時憲法法院由荷語區院長Luc    LAVRYSEN偕同Danny PIETERS法官、Emmanuelle BRIBOSIA法官、Willem VERRIJDT法官、Magali PLOVIE法官,以及荷語區法律顧問Jan THEUNIS共同歡迎台灣憲法法庭訪團。

台灣憲法法庭訪團照片

圖:LAVRYSEN院長帶領訪團參觀法院內部,訪團與比利時大法官等人於法院內具有歷史的接待室(Reception room)合影

 

圖:訪團與比利時憲法法院法官於法檯前合影。

 

圖:Emmanuelle BRIBOSIA大法官向黃瑞明大法官簡介法庭,LAVRYSEN院長在旁聆聽。
 

        參訪當天,LAVRYSEN院長及大法官邀請訪團全員進入專供大法官評議的評議室(Deliberations room)內進行圓桌座談。

        座談由LAVRYSEN院長主持,竭誠歡迎我國憲法法庭訪團來訪,並介紹在場的比利時憲法法院其他4名大法官。並稱繼PIETERS法官前次訪台後,雙方得以在比利時憲法法院內面對面進行交流,實令人喜悅。

        隨後,我方訪團由黃大法官瑞明簡介我國釋憲史、司法院大法官在近代政黨輪替中見證與推動民主化進程中扮演的角色。

 

        會末,由LAVRYSEN院長與黃大法官瑞明代表,雙方互贈機關紀念品,象徵友好交流的開端。

 

 

 

        8月30日,於我國駐荷蘭代表陳欣新及駐荷蘭台北代表處同仁陪同下,訪團前往荷蘭國務委員會(Raad Van State)拜訪,由現任憲法諮詢部顧問Kees van der Staaij以及現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 Cassandra Lange歡迎接待,並舉行圓桌會談。
        訪團分享我國大法官解釋憲法之在憲法文義之法源與其後七十餘載的演進。雙方就司法機關如何發展違憲審查權能之歷史、法學思維熱烈交流。

 

        會後,Cassandra Lange法官引導參觀現供使用之最高行政法院法庭內部,並互贈機關紀念品,寫下憲政機關友好交流之篇章。

圖:訪團與Cassandra Lange法官在法庭內法檯合影

 

圖:黃大法官瑞明致贈司法院與憲法法庭紀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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