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憲法法庭書記廳誠徵科長啟事
一、 徵才單位:
司法院憲法法庭書記廳
二、 徵求員額職稱、職系、官職等及名額
(一) 職稱:科長
(二) 職系:司法行政職系
(三) 官職等:薦任第9職等
(四) 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試結果公告之翌日起5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三、 性別:
不拘
四、 公告期間:
即日起至民國113年1月9日止。
五、 資格條件:
(一) 大學法律相關系所畢業,並具本職務任用資格。
(二) 具法制作業能力並瞭解法院運作實務者尤佳。
(三) 具領導、規劃及撰稿能力,並擅長溝通、協調。
(四) 具一般外語聽、說、讀、寫能力。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同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所列,以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等不能擔任公務人員或限制轉調之情事。
(六) 留職停薪人員所占職務列等較本職缺列等低者(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1項參照),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2項規定辦理。
六、 工作項目:
(一) 綜理憲法法庭及本廳法制相關行政業務。
(二) 規劃大法官年度學術研討會及國際學術交流相關事項。
(三) 大法官釋憲業務參考資料之蒐集與編印規劃事項。
(四) 本廳同仁在職研修之規劃及本廳新聞發布事項。
(五) 大法官助理業務之協助
(六) 其他交辦事項。
七、 工作地點:
司法院憲法法庭書記廳(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4號)。
八、 應徵期限及方式:
請於113年1月9日前(以郵戳為憑),備妥以下書面資料:
(一) 銓敘部所訂之公務人員履歷表(請提供自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下載之版本)附最近2吋半身脫帽相片1張,詳實填寫完整並簽名。請勿使用簡式履歷表。
(二) 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四) 最近一次服務機關所發派令影本,以及最近一次銓敘部銓敘審定函影本。
(五) 最近5年(次)考績通知書影本及獎懲資料影本。
(六) 其他於履歷表內提及之身分(如身心障礙人員或原住民族等)、考試證照、語文能力等相關證明文件(無者免)。
註明上班時間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掛號郵寄司法院憲法法庭書記廳收(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信封請註明「應徵司法院憲法法庭書記廳科長」等字樣,不接受親自報名。
九、 甄試程序:
書面資料審查合格後,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書面審查不符需求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甄試錄取名單將於司法院網站公告。
十、 其他事項:
應徵者所寄書面資料恕不退還;如需返還者,請於應徵來函內檢附貼有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並待本院公告錄取名單後,方協助郵遞寄回。如有疑問,請電洽(02)2361-8577轉388鐘先生或至司法院網站(http://www.judicial.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