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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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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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 公告
公告內容:
壹、言詞辯論期日
憲法法庭為審理111年度憲民字第900243號朱育德聲請案及相關併案等31件聲請案,定於中華民國112 年12月25日上午10時於憲法法庭(司法大廈4樓)行言詞辯論。
貳、爭點題綱
一、刑法第309條(下稱系爭規定)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規定及第2項以強暴方式犯公然侮辱罪,是否侵害憲法第11條所保障之言論自由?系爭規定所欲保護之法益為何?
二、侮辱言論表達媒介之差異(如網路)是否影響系爭規定第1項合憲性之判斷?
三、系爭規定第1項公然侮辱罪及第2項以強暴方式犯公然侮辱罪之規範,是否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四、若認系爭規定合憲,其欲處罰之言論範圍是否應予限縮?(如限於仇恨性言論或挑釁性言論)
參、本件公開書狀列表網址:
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52&id=340393
肆、法庭之友聲請許可及意見書提出期限
當事人以外之人民、機關或團體,如認其與上開案件有關聯性,得於112年10月20日前,聲請憲法法庭裁定許可。經許可者,應於同年12月11日前提出法庭之友意見書。
伍、旁聽及公開播送事宜
有關旁聽應注意事項,請參閱憲法法庭旁聽實施辦法;旁聽證核發及網路直播相關事項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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