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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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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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 公告
公告內容:
壹、言詞辯論期日
憲法法庭審理110年度憲一字第2號立法委員費鴻泰等38人聲請案,定於中華民國111年5月24日上午10時於憲法法庭(司法大廈4樓)行言詞辯論。
貳、爭點題綱
一、行政院依農田水利法第1條、第23條第1項、第5項及第34條第2項之規定將農田水利會之公法人地位,改制為農田水利署,有無違反憲法法律明確性、法律保留、權力分立、信賴保護及法律不溯及既往等原則?是否限制或剝奪原有會員本於憲法第14條所保障之結社自由權?
二、農田水利法第18條第3項、第23條第1項及第5項之規定是否違反憲法第15條財產權保障?
三、農田水利法第18條第3項、第19條第3項之規定是否違反憲法第23條組織法律保留原則、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3項及第4項之規定?
參、本件公開書狀列表網址: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52&id=325412
肆、旁聽及公開播送事宜
有關旁聽應注意事項,請參閱憲法法庭旁聽實施辦法;旁聽證核發及網路直播相關事項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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