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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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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 公告
公告內容:
壹、言詞辯論期日
憲法法庭審理109年度憲三字第17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聲請案,定於中華民國111年6月28日上午9時於憲法法庭(司法大廈4樓)行言詞辯論。
貳、爭點題綱
原住民身分法第2條第2款:「本法所稱原住民,包括山地原住民及平地原住民,其身分之認定,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依下列規定:……二、平地原住民:臺灣光復前原籍在平地行政區域內,且戶口調查簿登記其本人或直系血親尊親屬屬於原住民,並申請戶籍所在地鄉 (鎮、市、區) 公所登記為平地原住民有案者。」是否違憲?理由為何?
參、本件公開書狀列表網址: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52&id=310021
肆、旁聽及公開播送事宜
有關旁聽應注意事項,請參閱憲法法庭旁聽實施辦法;旁聽證核發及網路直播相關事項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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