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新聞及公告

首頁 > 新聞及公告 > 新聞稿
:::
新聞及公告
:::

憲法法庭聲明如下:

一、憲法法庭審理112年度憲民字第384號聲請人甲聲請案及相關併案共9件聲請案,依憲法訴訟法第19條第1項規定,於今(2)日上午舉行說明會,通知聲請人、訴訟代理人、相關機關法務部到場說明,及指定柯耀程教授、薛智仁教授等專家學者提供專業意見。考量案件涉及聲請人高度隱私及敏感資訊,採取不公開方式進行,並採行各項保護聲請人與會之必要措施,包括:遮隱聲請人姓名及其他足以辨識身分之資訊、入場及離場動線避免與一般公眾及媒體接觸、以適當屏蔽措施隔離聲請人及其他到場人,聲請人亦得由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8條規定之人陪同出席等。

二、本次說明會於聲請人訴訟代理人推派之代表、關係機關法務部陳述意見完畢後,由兩位專家學者闡述專業意見。之後由大法官進行詢答。全程歷時約2個半小時,後續將由憲法法庭繼續處理。

三、因本次說明會計有聲請人訴訟代理人13人、聲請人本人連同陪同人13人、關係機關代表3人及專家學者2人到場,人數眾多,囿於空間限制,本次說明會參採延伸法庭的概念,由聲請人以視訊方式參與。又,依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第36條之5準用同規則第36條第1項規定,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於說明會之發言時間,由憲法法庭定之。為使說明會程序有效進行,各訴訟關係人之發言時間,係基於預定議題之討論效率而為分配。說明會除聲請人方、關係機關以及專家學者的陳述外,程序核心在於大法官詢答,除分配的發言時間外,大法官發問時,聲請人方亦有充分時間完整陳述並表達立場。憲法法庭對於今日到場之聲請人、陪同人及訴訟代理人於會外表達之意見,予以尊重。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