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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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克憲法法院係世界上最早成立的憲法法院,本院許宗力院長於去(112)年6月應該院邀請,率團偕大法官至該院參訪考察,時任捷克憲法法院院長Pavel Rychetský(現已卸任)、副院長Vojtěch Šimíček、大法官Josef  Baxa等人代表該院與我訪團對談交流,是我國憲法法庭與捷克憲法法院首次正式官方司法交流。Josef Baxa大法官隨後於同年8月繼任該院院長。

      為持續強化臺、捷雙方憲法審判機關之交流,本院大法官決議邀請捷克憲法法院院長Josef Baxa訪臺(照片左8), Baxa院長慨允並偕同該院副院長Vojtěch Šimíček(照片左7)、Kateřina Ronovská(照片左9),以及秘書長Vlastimil Göttinger(照片左6)、國際交流處處長Pavel Dvořák(照片左5)等一行來臺進行司法交流。訪團於4月16日下午拜會許宗力院長,並由蔡烱燉副院長及許志雄、黃瑞明、詹森林、黃昭元、謝銘洋、蔡宗珍、蔡彩貞、朱富美、陳忠五、尤伯祥大法官,與憲法法庭書記廳楊皓清廳長陪同接見。Baxa院長表達訪團對於台灣花蓮震災的關心,以及對於我國人民的韌性印象深刻,許院長表示感謝,也希望能建立雙方憲法審判機關的常態性學術交流。拜會結束後,Baxa院長隨即以「由歷史角度看捷克共和國憲法法院」為題發表專題演講。(專題演講全文另登載司法周刊)

      Baxa院長在演講中首先指出憲法法院除審理爭端的固有司法功能之外,同時也承擔「解釋」和「保護」二種職責,在「尊重其他法院的裁決」和「必須維護個人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之間選擇。由於憲法法院的經驗獨特且不可複製,因此憲法法院彼此間的相互溝通極具價值。

      有關憲法法院的角色定位,Baxa院長提到幾個重要觀點,例如:憲法法院審理案件時,不能重視其「受歡迎程度」,而必須以「正義」為指導原則,不受裁判可能產生的影響、政治人物的強烈抗議、頭條新聞,或聚集的群眾所左右。另外,憲法法院應瞭解其在解決政治問題上的輔助角色,當被要求做出決定時,則必須充分發揮其權威,理性、公正並有充分的論據,並舉出捷克憲法法院在最近30年間作成處理共產主義體制遺緒、里斯本條約,以及註冊伴侶收養兒童等3件指標判決為例,說明這些司法決定反映了捷克社會與該國憲法法院的演變。

      Baxa院長在演講最後強調:憲法法院是憲法的最高解釋者,透過裁決合憲性爭議來使國家權力取得正當性;憲法法院獨立且無關政治,審判時唯一衡量的基準是合憲性。

      演講結束後,Baxa院長以及訪團成員與許院長在內的15位憲法法庭大法官座談交流,現場互動氣氛熱烈。許院長最後再次感謝Baxa院長率團訪台,慷慨分享捷克憲法法院在該國民主化歷程的寶貴經驗,對於該院在各轉型時期建制憲法審查制度及所堅持的原則、所保護的價值深表敬佩,與距千里之遙且同為自由民主夥伴的我們價值共享,彼此激勵,甚具歷史性意義,並期許雙方憲法審判機關能持續強化交流,分享審判經驗,共同捍衛憲政民主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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