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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憲法法庭今(16)日就聲請人理律法律事務所,認刑事訴訟法第122條第2項等規定,有違憲疑義之聲請案,即《搜索律師事務所案》,作成112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憲法法庭前於本(112)年3月27日行言詞辯論,全體大法官於今日下午3時蒞庭宣示判決。上開聲請案之聲請書及相關文件,前均已依憲法訴訟法規定上網公開。

       本判決由黃大法官瑞明主筆。計有黃大法官虹霞、林大法官俊益、詹大法官森林分別提出協同意見書,楊大法官惠欽提出部分不同意見書,黃大法官昭元、蔡大法官宗珍加入。判決全文及意見書均已公告於憲法法庭網站,判決摘要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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