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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憲法法庭今(24)日就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五庭,為審理免職事件,認應適用之公務人員考績法等規定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聲請解釋案,即《公務人員考績丁等免職案》,作成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另就聲請人徐國堯為免職事件,認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等規定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聲請解釋案,即《警消人員獎懲累積達二大過免職案》,作成111年憲判字第10號判決。因涉及司法權與用人機關(行政權)以及用人法制機關(考試權)間的權限分配爭議問題,因此並任正副院長之許大法官宗力及蔡大法官烱燉主動依法迴避上開兩案之審理。其他大法官則於下午3時蒞庭接續宣示上開二判決。上開聲請案之聲請書及相關文件,前均已依憲法訴訟法上網公開。
        111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由黃大法官昭元主筆,計有黃大法官虹霞、蔡大法官明誠提出不同意見書。111年憲判字第10號判決由呂大法官太郎主筆,計有黃大法官虹霞、蔡大法官明誠提出不同意見書。判決全文及意見書均已公告於憲法法庭網站,判決摘要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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