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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憲法法庭就嘉義市議會、臺北市議會、臺中市議會、臺南市議會及桃園市議會等聲請解釋,併案審理之《萊豬案》,今(13)日作成111年憲判字第6號判決,全體大法官並於下午3時蒞庭宣示判決。上開聲請案之聲請書及相關文件,前均已依憲法訴訟法上網公開。
        本判決由黃大法官昭元主筆,計有張大法官瓊文、詹大法官森林提出協同意見書。黃大法官虹霞提出部分協同、部分不同意見書。蔡大法官明誠提出不同意見書。判決全文及意見書均已公告於憲法法庭網站,判決摘要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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