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新聞公告

首頁 > 新聞公告 > 新聞稿
:::
新聞公告
:::

       

憲法訴訟新制施行暨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法逐條釋義中譯本新書發表會

 

        總統於108年1月4日公布憲法訴訟法,歷經三年的準備期間,於今(4)日正式施行。司法院上午於司法大廈三樓大禮堂盛大舉辦「憲法訴訟新制施行暨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法逐條釋義中譯本新書發表會」,由許宗力院長主持,邀請現任、歷任大法官及翁岳生、賴英照、賴浩敏3位前院長共同參與。

        許院長致詞首先歡迎與會貴賓,並一一介紹與會的歷任大法官,感謝他們對臺灣憲政發展的奉獻,今日憲法訴訟法正式施行,不僅更加落實憲法審查制度保障人民基本權的意旨,也是在回應社會各界對於強化大法官釋憲功能的殷切期望,真正落實釋憲權作為司法權一環的功能。許院長說明大法官行使職權,歷經「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規則時期」、「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時期」及「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時期」三個階段,大法官由立憲初期的「解答疑義」逐漸走向「解決爭議」,由「維護憲政體制」朝向「保障人民權利」;82年憲法法庭的設立,更是我國釋憲制度走向司法化、法庭化的重大變革。憲法法庭於82年10月22日落成啟用,至新制實行前,於憲法法庭行言詞辯論的釋憲案件共有18件,大法官以會議審理案件、作成解釋的方式行使職權,歷經70多年,也正式在今日憲法訴訟法施行之際劃下句點。自今日起開始實施新制,代表憲法法庭新旅程的開始。許院長特別感謝翁前院長岳生、賴前院長英照、賴前院長浩敏,以及所有參與憲法訴訟法研修的委員、研究員,讓現任的大法官,接下憲法訴訟的火炬,更無缺漏的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守護珍貴的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翁前院長致詞表示,憲法訴訟法於今日開始施行,司法院大法官從會議型態釋憲超過70年以來,今天將交由憲法法庭方式來行使憲法賦予的大法官解釋憲法的任務,邁向新里程。翁前院長說明憲法法庭於82年10月22日落成啟用,於同年12月23日針對政府公債問題,首次進行言詞辯論;另在84年10月19日與11月2日就「檢察官定位和賦予羈押權是否違憲案」行言詞辯論,此案嗣後作成釋字第392號解釋,影響深遠。從今天開始,司法院大法官將以憲法法庭名義審理憲法訴訟案件,行使憲法所賦予之解釋權,維護其司法機關應有之「法院」或「法庭」的型態,相信可以增強人民對大法官為釋憲機關,行使司法權功能之信賴。並預祝新制運作順利,由憲法法庭接續運作70多年以來的大法官會議,擔任憲法的守護者,繼續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賴前院長英照致詞表示,憲法訴訟法施行的重點在於自德國引進的裁判憲法審查制度,在制度施行初期,外界不免有所疑義,也需要調適的時間,也期許透過實務運作,可以使理論與實務逐漸磨合,並消弭外界的疑慮,並祝新制施行順利。

        賴前院長浩敏致詞表示,大法官解釋制度運作至今已歷經七十多年,具體實踐了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利之意旨,並維護國家憲政秩序。今日憲法訴訟法施行,釋憲制度司法化、裁判化、法庭化、訴訟化,期待大法官在新制之下,繼續發揮憲法的守護者的角色,憲法保障人權的基礎會更落實,社會會更繁榮。

        許院長並接續介紹憲法訴訟新制,首先說明釋憲審查制度的法律進程、新舊制的不同,以及新制的特色,並特別說明裁判憲法審查並非第四審,而是類似再審、非常上訴之憲法訴訟上特別救濟途徑。藉由裁判憲法審查制度,讓基本權保障、憲法價值理念的內涵成為訴訟攻防的日常,進而內化為司法的基因。而憲法訴訟新制的各項準備工作,在法制工作上,完成訂定、修正包含憲法法庭審理規則在內一共11部授權子法,以及憲法法庭審理案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要點等6部行政規則;於輔助大法官組織編制上,釋憲幕僚單位的大法官書記處更名為憲法法庭書記廳,比照法院建置閱卷室、監印室、掃描中心等法院化空間,並逐步進用研究法官、大法官助理、書記官、行政同仁,翻修司法院辦公空間;在電子資源上,參考國外憲法法庭網站及各法院網站,全面依憲法訴訟所需相關功能再造憲法法庭網站,例如,電子訴訟服務平台、案件進度線上查詢、視訊或音訊直播、各項書狀公開、裁判書主文公告、公示送達等,並展示與五院規格相同之憲法法庭印信。

        許院長考量憲法訴訟新制參考德國憲法訴願制度,建立裁判憲法審查制度,參酌德國法制者甚多,為使國內能瞭解德國憲法審查最新發展趨勢,司法院特與德國Nomos圖書出版公司簽訂授權契約,並邀集國內30位從事教學研究之留德法學博士、博士生組成翻譯小組翻譯由Christofer Lenz與Ronald Hansel共同編纂的《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法逐條釋義》一書,由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林明昕教授擔任總召集人,自108年10月開始翻譯逐條釋義之準備工作,歷時二年多完成全書翻譯供司法實務界參考。林教授於新書發表會代表所有共同參與翻譯小組的所有學者致詞,感謝翻譯小組成員的辛勞,期許本書提供我國釋憲實務與學術在憲法訴訟程序的比較法參考,讓憲法訴訟新制穩健地往前邁進。

        活動最後,許院長與翁前院長、兩位賴前院長及現任、卸任大法官與到場貴賓合影留念,續並在憲法法庭書記廳舍、憲法法庭重溫故舊中,圓滿落幕。

相關檔案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