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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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庭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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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裁定字號
  • 113年審裁字第861號
  • 原分案號
  • 113年度憲聲字第56號
  • 裁定日期
  • 113年11月19日
  • 聲請人
  • 蘇荃煌
  • 案由
    • 聲請人請求閱覽113年度憲民字第670號聲請案之卷內文書。
  • 案件公告
  • 主文
    • 准予付與聲請人本庭113年度憲民字第670號案卷內文書之電子卷證複本。
  • 理由
    • 一、按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及辯護人得聲請閱覽、抄錄、影印或攝影卷內文書,或預納費用請求付與複本;第三人經當事人同意或釋明有法律上之利害關係者,亦得為前項之聲請;聲請閱覽卷宗,應經審查庭裁定許可,憲法訴訟法第23條第1項至第3項規定分別定有明文。
      
    • 二、本件聲請人經113年度憲民字第670號案聲請人之同意,聲請閱覽該案卷內文書,此部分有同意書及電話紀錄附卷可稽。依上開規定,請求付與其該案之電子卷證複本,應予許可。爰裁定如主文。
    憲法法庭第二審查庭  審判長
    大法官

    呂太郎

    大法官

    蔡宗珍

    大法官

    朱富美

  • 案件公告
  • 言詞辯論
  • 言詞辯論影音
  • 說明會
  • 說明會影音
  • 宣示判決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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