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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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庭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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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裁定字號
  • 113年審裁字第995號
  • 原分案號
  • 113年度憲民字第844號
  • 裁定日期
  • 113年12月30日
  • 聲請人
  • 陳昭仁
  • 案由
    • 聲請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案件,聲請憲法法庭裁判。
  • 案件公告
  • 主文
    • 本件不受理。
  • 理由
    • 一、按對於憲法法庭及審查庭之裁判,不得聲明不服;對憲法法庭或審查庭之裁判聲明不服,審查庭得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憲法訴訟法第39條及第15條第2項第6款定有明文。
      
    • 二、經查,聲請人於中華民國(下同)113年10月23日向本庭提出「聲請憲法法庭裁判聲明再議(異議)狀」,另於113年12月10日補充提出「聲請憲法法庭法規範審查狀」。綜觀本件聲請意旨,核均屬對憲法法庭113年審裁字第732號裁定聲明不服,本庭爰依上開規定,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
    憲法法庭第二審查庭  審判長
    大法官

    呂太郎

    大法官

    蔡宗珍

    大法官

    朱富美

  • 案件公告
  • 言詞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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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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