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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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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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裁定字號
  • 113年憲裁字第43號
  • 原分案號
  • 113年度憲立字第1號
  • 裁定日期
  • 113年11月13日
  • 聲請人
  • 立法委員柯建銘等51人
  • 案由
    • 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有應更正之處。
  • 案件公告
  • 主文
    • 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原本及正本之相關機關法務部訴訟代理人「簡美惠」,更正為「簡美慧」。
  • 理由
    • 一、按裁判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憲法法庭得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更正並公告之,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第50條第1項定有明文。
      
    • 二、查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有如主文所示之顯然錯誤,應予更正,爰裁定如主文。
      
    憲法法庭  審判長
    大法官

    謝銘洋

    大法官

    呂太郎

    楊惠欽

    蔡宗珍

    蔡彩貞

    朱富美

    陳忠五

    尤伯祥

  • 案件公告
  • 言詞辯論
  • 言詞辯論影音
  • 說明會
  • 說明會影音
  • 宣示判決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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