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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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憲民字第90001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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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
受理日期
聲請人
案由
書狀
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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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
112年度憲民字第900015號
受理日期
2023-01-04
聲請人
廖敏貴
案由
為強盜殺人等罪案件,認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4758號刑事判決,所實質援用之最高法院83年度第8次刑事庭會議決議「重大刑案撤銷發回後再行上訴之案件,仍分由原股辦理」,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法定法官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原則,而有侵害憲法第16條訴訟權之疑義,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
案件公告
書狀
聲請人聲請書、補充聲請書
廖敏貴1110704法規範憲法審查聲請書_OCR
言詞辯論
言詞辯論影音
說明會
說明會影音
宣示判決影音
主案
會台字第13254號(劉政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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