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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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1月4日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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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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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訴訟法英譯完成,公布於司法院網站法學資料檢索系統及司法院大法官網站英文網頁,供各界檢索參閱新聞稿
為了進一步落實基本權的憲法保障,總統於108年1月4日公布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修正條文共95條,更名為憲法訴訟法,並定於111年1月4日施行,屆時大法官釋憲制度,將全面司法化、法院化。為使國際上便於瞭解我國新設之憲法審查制度並進而研究參考乃至交流,本院已將憲法訴訟法條文內容翻譯為英文(英譯名稱:Constitutional Court Procedure Act),並公布於司法院網站法學資料檢索系統英文網頁(網址:https://legal.judicial.gov.tw/LAWENG//FLAW/dat02.aspx?lsid=FL000849)以及司法院大法官網站英文網頁「Related Information」項下「Relevant Statutes and Regulations」(網址: http://cons.judicial.gov.tw/jcc/en-us/relatelaw/y19yzwxhdgvfcnvszq%3d%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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