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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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1月4日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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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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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甄選大法官書記處約聘秘書簡章
一、職稱:約聘秘書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備取期間1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均予從缺)。
三、性別:不限
四、上網期間:即日起~109年9月15日
五、資格條件:
(一) 大學畢業以上學歷;具法律、留學背景尤佳。
(二) 精通英語,聽、說、讀、寫流利,並能互譯中、英文書資料;具第2外語能力尤佳。
(三) 熟稔Word、Excel、PowerPoint電腦文書作業及管理。
(四) 具服務熱忱、務實、獨立作業能力,擅溝通協調及表達能力良好。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能擔任公務人員之各款情事。
六、工作內容:
(一)大法官國際學術交流事務外文書信、文稿撰擬及外賓接待。
(二)大法官制度之英譯解說事宜。
(三)涉外公文及大法官網站英文網頁維護事宜。
(四)其他交辦專案事項。
七、工作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司法院。
八、待遇:聘用人員薪點依學歷不同,起敘範圍分別為大學360點(即新臺幣44892元)、碩士392點(即新臺幣48882元)、博士424點(即新臺幣52872元)。
八、報名時應繳交證件(請依序裝訂):
(一)報名表(如次頁)。
(二)最高學歷影本。
(三)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繳)。
(四)三年內英語能力檢測證明文件。如有英語系國家大學以上學歷證明者,得免附。
(五)其他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繳)。
九、甄試程序:經書面審查,擇優通知筆試、面談(時間及地點另訂);缺件、資格不合、書面審查不符需求、未獲錄取,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
十、連絡方式:自即日起迄109年9月15日止,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親自報名概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約聘秘書」字樣,以掛號郵寄至: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4號(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吳專員收。如有疑問,請電洽:(02)23618577轉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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