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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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1月4日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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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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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聲明              95年4月7日
  據某媒體本(七)日刊載「大法官決議一定要處置城-最後全體大法官達成共識,如果城仲模未在下午二點前提出辭呈,下午二時三十分,大法官繼續就此案開會,並決定將以城仲模不適任大法官,建請總統免除大法官兼副院長的職務。」等敘述,顯與事實不符。
  城副院長昨日於上午十一時二十分許,將辭呈請專人送至大法官會議室予翁院長轉陳總統府,並將辭職聲明書影本送大法官,隨即於十一時四十分召開記者會,宣布辭去大法官及副院長的職務,大法官並無就此再作討論及作成限期於下午二時前提出辭呈之決議之可能。又城副院長之辭呈,係由院長室指派專人陳送總統府,並無如報載由院長親送總統府並洽談相關人事之情事。特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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