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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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憲民字第90103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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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
受理日期
聲請人
案由
書狀
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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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
112年度憲民字第901035號
受理日期
2023-10-18
聲請人
蔡維強
案由
為擄人勒贖聲明異議案件,認最高法院112年度台抗字第749號刑事裁定,及所適用之刑法第79條之1第5項規定,違反比例原則、平等原則與罪刑相當原則,有牴觸憲法第7條、第8條及第23條規定之疑義,聲請法規範及裁判憲法審查案。
案件公告
書狀
聲請人聲請書、補充聲請書
蔡維強1120804(憲法法庭收文日)法規範憲法審查聲請書_OCR
言詞辯論
言詞辯論影音
說明會
說明會影音
宣示判決影音
主案
109年度憲二字第333號(謝朝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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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所不因毋乃不已強施段許得制措有最後手應本之號號特性受格之限院到嚴制釋字第第及號照法定之之第解釋參尤其刑度高低應與行為所生始而人危害行任之重合法為責輕相稱符憲罪刑相當原則本法條比號與憲院第例原則無達釋字第第號號號號號及第第第第解釋參照假三法之條項刑第造因犯第成前罪無期徒刑群期問其他︳一造并人年有期徒︳造技銷假之釋當事律從頭算殘刑成違之研效比過苛罰果反例原則宣一法法號條司院大官釋告法因反字第解釋刑第違惟比而虹例原則違憲女大法官不意見指出雯同書中而件原以反比本聲請意旨係過苛違例原則為由提出釋憲聲請心最高法院法官之等所掛為無期徒刑假釋假釋撤銷但所謂毋則過說假苛與其是釋撤銷條件過寧為量若撤銷假無苛考釋於並年心期刑之此徒殘刑為不忍惟種有無過苛情事非而原條刑法規定之條之上第問題應是所衍生問題即不而不面理法條之規以應頭痛醫腳辨處刑定取巧第賦賦法官否理而且與准撤銷假釋量方若依意旨裁權式處聲請與則將法官他目或其機關裁量權除了沒量標再滋生已有裁準前之常見等不因法官或量不而否守故假結等裁同准銷釋果不同更之公不外可能另生被刑之重撤假服對原處無期徒罪銷釋令故但年殘刑過量不撤假犯餘刑苛裁銷釋對原輕罪所殘幾共頁頁第反而大公生重失衡更不之形輕過撤銷假釋情不苛月或幾年平入求件原因無應併納考條之才刑法第除了另才人詬病在相關程序決假制度最為能公解問題外釋量平期監法同之短研規定下縮制研役監條例明地獄行外不透樣當人知然更論受公評能達之明度也顯然非為外所度公平性透因年年年法而由延長為又之丹數規定修撤銷假釋後殘也檢否要適很值得討以點基準是上概撤銷假釋時為判斷實務之因之因素並可能是件原案件爭議形成本一將縱法條定應撤銷事法宣告憲後原屬由此知然刑第違然變而就撤銷假釋是否撤銷假釋由法結構更為得裁量的條同在之條之效況下法規定仍有存在情的法律效果刑後之造重失衡問題會成輕或如個以之因二上係之個係犯月罪期徒刑假釋案後罪無不之條而假分犯案情節法遭撤銷釋保安處分執行第法貝仍年服律效人度律殘刑輕重當事年齡態一違相於反辨性果過單罪當一號號號等解守法大法官安司院釋字第並若法給主機或院衡量知規之效未予管關釋可定處罰果違相大原年查民國之空法官認反毋當性間則為罪之條毋而性悔日法規定受徒執行有實月前舊刑第有無逾二二分五犯期徒刑逾期徒研十年累逾十年據得由二出獄三之監法部許假釋之累犯逾分獄報請務一若不之於此滿六個在限亦即但期徒毋執行未月有期原假丹經處無期徒刑報請釋撤銷假釋後應執行殘餘判幾年終監之法年改造成了身限由舊的執行滿為乎年之效禁果共頁頁第就德受再比法而之較觀點言國假制度期徒宣釋無刑於人年之日告執行後可假即聲請釋本更參年堇須日法條執行即可請本刑德國聲第然刑對對法及日法之人本刑中假中再犯執毋皆無釋行殘特別一是遭規以之人定撤無期徒刑假於執分銷釋行殘刑別逾自爭及年年後繼報假取次社之得縷請釋再復歸會機而更經比日之會較德國及之規定顯法本後見我國刑第對條項人規定受過於第刑嚴厲恐三︳心人長期監禁造受研之侵公政治成身害有避背民與權七才可田公約際王民出下公政公約之稱女或按公政條人以西告以公約明文任施第何不得刑予殘忍尤人之人不道或侮處遇或懲經自願辱罰非本同意不得對任人且何作醫學或科試驗才安公民政治利國公約學與權際下及經社文化施法濟會權利國際公約行稱兩公約施法行具條規兩公人之第定約揭示保規定國內法所障權有律應條之效力公立第適用兩約規定照法旨參其意條及兩公約人之級權事務委員會解釋各政府機第應避人之關行使其職權符合兩公約關權保規定侵有障免保並人人人人之害權護民不受他侵害應積極促進各項權條現級政法實第各府機應確依現令規定之關實行負其業務職推動及兩公約規定及掌責等劃執行事項涉不相第理項同機關業務職互應協調連掌問繫辦政府以政人應與各國府國際問政組及同合非府織權機構共作第及人之項保護促進兩公約係現所障各項權實使查條項刑法於用之結於假第第本案適果原釋期間僅無之人理抗告因不明認用法顯之決究事有問題後案判對且人以分刑重自由必責輕情節身逕予剝奪律須執行一共頁頁第致沒人於被告監後幾乎量空間大部分全刑有任何裁部殘有之部分受刑於之民間團體訪視觀察老死監所內按等同兩之重定自在價值有嚴愛鬱人因監無堂否身存對出了希不罰由如且化之毋僅無助協之此知過無教意義形果苛情更心之嚴重打擊可能來被告身健康助告笈每據帶被實及之酷人道或侮處政公之研殘忍不辱而該公約所定義有當之疑過或懲罰慮之法已認死現象所含長復人和各國院確待查事務委員會權可工民條止酷反禁能違第期監禁與惡劣的監所條件英乩七國樞比案之求刑要這即死現樣的五推定成待象院認定監期問超過年構密禁出七主案與其後的標準在則年個年案月與半分別下降為七七Υ士法高院在烏干達最已執人年忍之監達構成殘非認定死丹行前禁期間長架認之監條件本身人也為惡劣所或侮待遇權事務委員會道辱以及民條止人道辱反殘忍非或侮可能違第禁即視通信監條合人性之監所處過含探要求符尊嚴第以放及缺乏風極氣候通風不足所大小食物運動端禁處死於死亡知之定且注犯預不確值意的是刑長期對時間得實心人之理足已成殘忍非道或生焦慮與精痛苦構所產神之以酷西告認定死現所構成刑遇止刑委員會即待象侮辱待禁更造之之可能期監禁所成精係因惡監所條件是長不單為劣則且Θ法院法官苦國聯高大神痛前美邦最構死以之苦成刑不死犯於漫等待所造成精神痛刑執行前長作之理認死研由可之分為定制度違憲分割部一雖犯人並死丹本及之受別非其他遭到撤銷假釋無期徒刑案卻人鑑上之況如這無期徒刑受別在務長期監禁情猶讓群實共頁易第頁在死死死所等待老病對未來毫無望感的監禁狀態刑犯希更到年臨年上已經酷況於面身就被視為刑何是對其更人心理毋之及生理之蝕殘受刑健康侵不容忽視結論肆因並上之條綜假犯撤假因刑法釋期間罪遭銷釋第第而有之項規定法律效果服過毋違司法院大法官需長期前開釋則應之及比人字揭桀罪刑相當原貝認為給法院則例原聲請予否現人告之必之量走否應受全貝裁執行刑殘刑要行第及條項憲法示之比貝刑性第有違揭例原罪相當原則此致法法公憲庭吞工日中民國華年月人具狀證據清單確證定終之聲局裁判書影本共頁頁第","doc_att_category":1}],"vide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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