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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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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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裁定字號
  • 114年審裁字第814號
  • 原分案號
  • 114年度憲民字第660號
  • 裁定日期
  • 114年07月28日
  • 聲請人
  • 陳旭騰
  • 案由
    • 聲請人因土地更正編定事件,聲請憲法法庭裁判。
  • 案件公告
  • 主文
    • 本件不受理。
  • 理由
    •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認高雄市政府法制局中華民國114年6月10日高市府法訴字第11430453900號再審決定書(下稱系爭決定書)及所適用之訴願法第97條第1項第10款規定,均侵害其受憲法第16條保障之訴訟權。
      
    • 二、按人民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用盡審級救濟程序,對於所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或該裁判及其所適用之法規範,認有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聲請不備其他要件者,審查庭得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憲法訴訟法第59條第1項及第15條第2項第7款定有明文。
      
    • 三、查聲請人所指系爭決定書,非屬法院裁判性質,自不得據以聲請裁判及法規範憲法審查。是本件聲請核與上開憲法訴訟法規定所定要件不合,本庭爰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
    憲法法庭第一審查庭  審判長
    大法官

    謝銘洋

    大法官

    蔡彩貞

    大法官

    尤伯祥

  • 案件公告
  • 言詞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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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說明會
  • 說明會影音
  • 宣示判決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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