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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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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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裁定字號
  • 114年審裁字第354號
  • 原分案號
  • 114年度憲民字第176號
  • 裁定日期
  • 114年04月09日
  • 聲請人
  • 案由
    • 聲請人就憲法法庭114年審裁字第124號裁定,聲請解釋憲法。
  • 案件公告
  • 主文
    • 本件不受理。
  • 理由
    •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憲法法庭114年審裁字第124號裁定(下稱系爭裁定),對聲請人之聲請,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其所適用之憲法訴訟法第1條第1項、第15條第2項第6款、第7款、第39條及第59條第1項,牴觸憲法第78條、第171條第2項、第173條、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4項及司法院釋字第185號解釋意旨,侵害聲請人之釋憲權,爰聲請解釋憲法等語。
      
    • 二、按對於憲法法庭及審查庭之裁判,不得聲明不服;對憲法法庭或審查庭之裁判聲明不服,審查庭得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憲法訴訟法第39條及第15條第2項第6款分別定有明文。
      
    • 三、綜觀本件聲請意旨,係就系爭裁定聲明不服,核與上開憲法訴訟法第39條規定有違,爰依同法第15條第2項第6款規定,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
    憲法法庭第一審查庭  審判長
    大法官

    謝銘洋

    大法官

    蔡彩貞

    大法官

    尤伯祥

  • 案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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