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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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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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裁定字號
  • 113年審裁字第836號
  • 原分案號
  • 113年度憲民字第725號
  • 裁定日期
  • 113年10月23日
  • 聲請人
  • 案由
    • 為不服憲法法庭113年審裁字第443號裁定,聲請憲法法庭裁判。
  • 案件公告
  • 主文
    • 本件不受理。
  • 理由
    •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不服憲法法庭第四審查庭113年審裁字第443號裁定(下稱系爭裁定),請憲法法庭重新審議等語。
      
    • 二、按對於憲法法庭及審查庭之裁判,不得聲明不服;對憲法法庭或審查庭之裁判聲明不服,審查庭得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憲法訴訟法第39條及第15條第2項第6款分別定有明文。
      
    • 三、經查,本件聲請係就系爭裁定聲明不服,核與上開規定不合,爰一致決裁定不受理。
    憲法法庭第二審查庭  審判長
    大法官

    蔡烱燉

    大法官

    詹森林

    大法官

    黃昭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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