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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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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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裁定字號
  • 113年審裁字第805號
  • 原分案號
  • 113年度憲民字第728號
  • 裁定日期
  • 113年10月22日
  • 聲請人
  • 陳柏舟
  • 案由
    • 聲請人為不服憲法法庭113年審裁字第618號裁定,聲請憲法法庭裁判。
  • 案件公告
  • 主文
    • 本件不受理。
  • 理由
    •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請求繼續審判聲請人再次聲請之訴訟案等語。
      
    • 二、按對於憲法法庭及審查庭之裁判,不得聲明不服;對憲法法庭或審查庭之裁判聲明不服者,審查庭得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憲法訴訟法第39條及第15條第2項第6款定有明文。
      
    • 三、經查,聲請人前聲請憲法法庭裁判,業經憲法法庭113年審裁字第618號裁定予以不受理在案,本次聲請憲法法庭繼續審判,核屬就前開憲法法庭裁定聲明不服,核與上開規定不合。本庭爰依憲法訴訟法第15條第2項第6款規定,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
    憲法法庭第一審查庭  審判長
    大法官

    許宗力

    大法官

    呂太郎

    大法官

    尤伯祥

  • 案件公告
  • 言詞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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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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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宣示判決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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