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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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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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裁定字號
  • 113年審裁字第143號
  • 原分案號
  • 113年度憲民字第60號
  • 裁定日期
  • 113年03月04日
  • 聲請人
  • 梁文偉
  • 案由
    • 聲請人不服憲法法庭第五審查庭112年審裁字第1968號裁定,聲請憲法法庭裁判。
  • 案件公告
  • 主文
    • 本件不受理。
  • 理由
    • 一、按對於憲法法庭及審查庭之裁判,不得聲明不服;對憲法法庭或審查庭之裁判聲明不服者,審查庭得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憲法訴訟法第39條及第15條第2項第6款定有明文。
      
    • 二、查聲請人係認憲法法庭第五審查庭112年審裁字第1968號裁定有誤,聲請重新審查,核屬對之聲明不服,本庭爰依上開規定,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
    憲法法庭第四審查庭  審判長
    大法官

    張瓊文

    大法官

    蔡宗珍

    大法官

    朱富美

  • 案件公告
  • 言詞辯論
  • 言詞辯論影音
  • 說明會
  • 說明會影音
  • 宣示判決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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