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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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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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裁定字號
  • 112年審裁字第1919號
  • 原分案號
  • 112年度憲民字第1058號
  • 裁定日期
  • 112年12月11日
  • 聲請人
  • 陳旭騰
  • 案由
    • 聲請人為交通裁決事件,聲請法規範及裁判憲法審查。
  • 案件公告
  • 主文
    • 本件不受理。
  • 理由
    • 一、聲請意旨略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12年度交上字第108號判決(下稱系爭確定終局判決),及其所適用之警察職權行使法第7條、第8條等規定(下併稱系爭規定),有牴觸法律明確性原則、憲法第22條之疑義,爰聲請法規範及裁判憲法審查等語。
      
    • 二、按人民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用盡審級救濟程序,對於所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或該裁判及其所適用之法規範,認有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聲請不備法定要件者,審查庭得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憲法訴訟法第59條第1項及第15條第2項第7款定有明文。
      
    • 三、查系爭確定終局判決並未適用系爭規定,聲請人自不得據以為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之客體。至裁判憲法審查部分,核其聲請意旨所陳,尚難謂已具體指摘系爭確定終局判決究有何違憲之處。爰依上開規定,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
    憲法法庭第五審查庭  審判長
    大法官

    黃瑞明

    大法官

    謝銘洋

    大法官

    蔡彩貞

  • 案件公告
  • 言詞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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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說明會
  • 說明會影音
  • 宣示判決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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