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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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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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裁定字號
  • 112年審裁字第1746號
  • 原分案號
  • 112年度憲民字第852號
  • 裁定日期
  • 112年09月22日
  • 聲請人
  • 王千瑜
  • 案由
    • 聲請人為交付法庭錄影光碟事件,認最高行政法院111年度抗字第398號確定終局裁定,及所適用之行政法院組織法第47條、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第8條第1項、第2項等規定,有違憲疑義,聲請法規範及裁判憲法審查。
  • 案件公告
  • 主文
    • 本件不受理。
  • 理由
    • 一、按人民聲請法規範及裁判憲法審查之案件,應具憲法重要性,或貫徹聲請人基本權利所必要;聲請不備法定要件者,審查庭得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
      
    • 二、查聲請人曾就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11年度聲字第50號裁定提起抗告,經最高行政法院111年度抗字第398號裁定(下稱系爭裁定)以抗告無理由駁回確定。是本件聲請,應以系爭裁定為確定終局裁定,合先敘明。
      
    • 三、核聲請意旨,並未具體指摘確定終局裁定及其所適用之行政法院組織法第47條、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第8條第1項、第2項等規定究有何牴觸憲法之處,應不受理。
      
    憲法法庭第一審查庭  審判長
    大法官

    許宗力

    大法官

    林俊益

    大法官

    黃瑞明

  • 案件公告
  • 言詞辯論
  • 言詞辯論影音
  • 說明會
  • 說明會影音
  • 宣示判決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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