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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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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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裁定字號
  • 112年審裁字第1665號
  • 原分案號
  • 112年度憲民字第201號
  • 裁定日期
  • 112年09月20日
  • 聲請人
  • 顏子晴
  • 案由
    • 聲請人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聲請憲法法庭裁判。
  • 案件公告
  • 主文
    • 本件不受理。
  • 理由
    •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認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5927號、第5932號刑事判決(下稱系爭判決),有違憲疑義,聲請憲法法庭裁判。
      
    • 二、按憲法訴訟法明定不得聲請之事項,審查庭得一致決裁定不受理;復按聲請人所受之確定終局裁判於憲法訴訟法修正施行前已送達者,不得聲請裁判憲法審查案件,憲法訴訟法第15條第2項第5款、第92條第1項定有明文。
      
    • 三、查聲請人前就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9年度上訴字第812號、第815號刑事判決提起上訴,經系爭判決以其上訴違背法律上程式為由,予以駁回,是本件應以上開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判決為確定終局判決,合先敘明。
      
    • 四、復查,本件聲請人據以聲請之系爭判決於憲法訴訟法修正施行前送達,是依上開規定,自不得據以聲請裁判憲法審查,爰依前揭規定,一致決裁定不受理。
    憲法法庭第二審查庭  審判長
    大法官

    蔡烱燉

    大法官

    許志雄

    大法官

    謝銘洋

  • 案件公告
  • 言詞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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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說明會
  • 說明會影音
  • 宣示判決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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