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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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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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裁定字號
  • 112年審裁字第1697號
  • 原分案號
  • 112年度憲民字第814號
  • 裁定日期
  • 112年09月20日
  • 聲請人
  • 施吟青
  • 案由
    • 聲請人認憲法法庭第四審查庭112年審裁字第1011號裁定,有違憲疑義,聲請憲法法庭裁判。
  • 案件公告
  • 主文
    • 本件不受理。
  • 理由
    • 一、聲請人主張略以:憲法法庭第四審查庭112年審裁字第1011號不受理裁定(下稱系爭裁定),有牴觸憲法第78條、第171條第2項、第173條及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4項等規定之疑義,侵害人民之基本權益,系爭裁定自屬無效,聲請解釋憲法等語。
      
    • 二、按對於憲法法庭及審查庭之裁判,不得聲明不服;對憲法法庭或審查庭之裁判聲明不服者,審查庭得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憲法訴訟法(下稱憲訴法)第39條及第15條第2項第6款定有明文。
      
    • 三、聲請人主張系爭裁定牴觸憲法無效,核屬對之聲明不服,依上開憲訴法規定,不得為之。本庭爰依前述規定,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
    憲法法庭第五審查庭  審判長
    大法官

    蔡明誠

    大法官

    張瓊文

    大法官

    蔡宗珍

  • 案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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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說明會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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