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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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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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裁定字號
  • 112年審裁字第1428號
  • 原分案號
  • 112年度憲民字第228號
  • 裁定日期
  • 112年08月04日
  • 聲請人
  • 森霸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案由
    • 聲請人因公平交易法事件,聲請法規範及裁判憲法審查。
  • 案件公告
  • 主文
    • 本件不受理。
  • 理由
    • 一、本件聲請人認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上字第863號判決(下稱確定終局判決),及所適用之中華民國104年2月4日修正前之公平交易法第4條、第5條第3項、第7條第1項、第2項、第3項、第14條第1項等規定(下合稱系爭規定),有違憲疑義,聲請法規範及裁判憲法審查。
      
    • 二、人民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用盡審級救濟程序,對於所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或該裁判及其所適用之法規範,認有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聲請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審查庭得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憲法訴訟法第59條第1項及第15條第2項第7款分別定有明文。
      
    • 三、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部分,聲請人僅係爭執認事用法之當否,並未具體敘明系爭規定究有如何牴觸憲法之處。至聲請裁判憲法審查部分,聲請人亦未敘明確定終局判決所表示之法律見解如何牴觸憲法。綜上,本件爰依憲法訴訟法第15條第2項第7款規定一致決裁定不受理。
    憲法法庭第四審查庭  審判長
    大法官

    吳陳鐶

    大法官

    黃昭元

    大法官

    呂太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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