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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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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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裁定字號
  • 112年統裁字第7號
  • 原分案號
  • 112年度憲統字第4號
  • 裁定日期
  • 112年04月27日
  • 聲請人
  • 蘇至行
  • 案由
    • 聲請人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聲請憲法法庭為統一見解之判決
  • 案件公告
  • 主文
    • 本件不受理。
  • 理由
    • 一、聲請意旨略以:臺灣高等法院109年度上訴字第2112號刑事判決及最高法院111年度台抗字第992號刑事裁定所表示對於衍生證據之權衡採證見解不一,爰聲請憲法法庭為統一見解之判決。
      
    • 二、按聲請逾越法定期限者,審查庭得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復按人民依憲法訴訟法第84條第1項聲請憲法法庭為統一見解之判決,應於該不利確定終局裁判送達後3個月之不變期間內為之。憲法訴訟法(下稱憲訴法)第15條第2項第4款及第84條第3項分別定有明文。
      
    • 三、經查,最高法院111年度台抗字第992號刑事裁定於中華民國111年8月26日送達聲請人,聲請人於112年2月14日始向本庭提出聲請,已逾越憲訴法第84條第3項所定之不變期間,爰依上開規定,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
    憲法法庭第四審查庭  審判長
    大法官

    吳陳鐶

    大法官

    黃昭元

    大法官

    呂太郎

  • 案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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