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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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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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裁定字號
  • 112年審裁字第875號
  • 原分案號
  • 111年度憲民字第4095號
  • 裁定日期
  • 112年04月18日
  • 聲請人
  • 王森榮
  • 案由
    • 聲請人為交通裁決事件,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
  • 案件公告
  • 主文
    • 本件不受理。
  • 理由
    •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謂: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11年度交上字第12號判決(下稱確定終局判決),所適用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下稱系爭規定),有違憲疑義,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
      
    • 二、按人民就其依法定程序用盡審級救濟之案件,對於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規範或該裁判,認有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聲請書未表明聲請裁判之理由者,毋庸命其補正,審查庭得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憲法訴訟法第59條第1項及第15條第3項定有明文。
      
    • 三、核聲請意旨所陳,客觀上難謂已具體指明系爭規定究有何牴觸憲法之處,核屬未表明聲請裁判之理由,爰依上開規定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
    憲法法庭第二審查庭  審判長
    大法官

    蔡烱燉

    大法官

    許志雄

    大法官

    謝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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