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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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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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裁定字號
  • 111年憲裁字第1562號
  • 原分案號
  • 111年度憲民字第1776號
  • 裁定日期
  • 111年09月28日
  • 聲請人
  • 陳世旻
  • 案由
    • 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案
  • 案件公告
  • 主文
    • 本件不受理。
  • 理由
    • 一、按人民就其依法定程序用盡審級救濟之案件,對於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規範,認有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人民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應以聲請書記載確定終局裁判、其所適用之法規範違憲之情形及聲請判決之理由;聲請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或聲請書未表明聲請裁判之理由者,審查庭均得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憲法訴訟法第59條第1項、第60條第7款、第5款、第6款、第15條第2項第7款及第3項定有明文。
      
    • 二、經查,本件聲請書並未記載確定終局裁判及其所適用之法規範違憲之情形,亦未就此表明聲請裁判之理由,本庭爰依上開規定,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
    憲法法庭第五審查庭  審判長
    大法官

    蔡明誠

    大法官

    張瓊文

    大法官

    蔡宗珍

  • 案件公告
  • 言詞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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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說明會
  • 說明會影音
  • 宣示判決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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