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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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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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裁定字號
  • 111年憲裁字第1242號
  • 原分案號
  • 111年度憲聲字第2號
  • 裁定日期
  • 111年08月29日
  • 聲請人
  • 彭耀華
  • 案由
    • 聲請人因111年度憲民字第418號聲請憲法審查及暫時處分案件,聲請大法官迴避
  • 案件公告
  • 主文
    • 本件不受理。
  • 理由
    •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呂太郎大法官曾參與臺灣高等法院97年度重上字第503號民事判決,此為臺灣高等法院99年度重上更(一)字第142號民事判決之原審判決,屬憲法訴訟法(下稱憲訴法)第9條第4款所定大法官應自行迴避之事由,非憲法法庭111年度憲民字第418號裁定所稱呂太郎大法官無憲訴法所定應自行迴避之事由,爰依憲訴法第10條第1項規定,聲請呂太郎大法官迴避等語。
      
    • 二、按對於憲法法庭及審查庭之裁判,不得聲明不服;對憲法法庭或審查庭之裁判聲明不服,審查庭得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憲訴法第39條、第15條第2項第6款定有明文。
      
    • 三、綜觀本件聲請意旨,係就憲法法庭前述裁定聲明不服,核與上開規定不合,是本件聲請,本庭爰依前揭規定,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
    憲法法庭第五審查庭  審判長
    大法官

    蔡明誠

    大法官

    張瓊文

    大法官

    蔡宗珍

  • 案件公告
  • 言詞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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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說明會
  • 說明會影音
  • 宣示判決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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