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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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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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裁定字號
  • 111年憲裁字第269號
  • 原分案號
  • 110年度憲二字第596號
  • 裁定日期
  • 111年06月07日
  • 聲請人
  • 司法革新生命尊嚴維護協會
  • 案由
    • 聲請人因被告誣告等罪案件,聲請解釋憲法。
  • 案件公告
  • 主文
    • 本件不受理。
      
  • 理由
    • 一、上列聲請人因被告誣告等罪案件,認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4678號刑事判決等,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聲請解釋憲法。
      
    • 二、按當事人、代表人應於書狀內簽名或蓋章;書狀不合程式或有其他欠缺者,審判長應定期間命其補正;聲請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審查庭得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憲法訴訟法第14條第2項及第4項、第15條第2項第7款定有明文。
      
    • 三、經查,本件聲請書未有聲請人、代表人之簽名或蓋章,經本庭於民國111年4月29日裁定命聲請人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該裁定於111年5月4日送達,惟聲請人逾期仍未補正。本庭爰依上開規定,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
      
    憲法法庭第五審查庭  審判長
    大法官

    蔡明誠

    大法官

    張瓊文

    大法官

    蔡宗珍

  • 案件公告
  • 言詞辯論
  • 言詞辯論影音
  • 說明會
  • 說明會影音
  • 宣示判決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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