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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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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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裁定字號
  • 111年憲裁字第180號
  • 原分案號
  • 111年度憲民字第135號
  • 裁定日期
  • 111年04月27日
  • 聲請人
  • 呂印子
  • 案由
    • 聲請人不服司法院釋字第812號解釋,聲請補充解釋。
  • 案件公告
  • 主文
    • 本件不受理。
  • 理由
    •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司法院釋字第812號解釋雖宣告強制工作相關規定違憲,然不允許聲請人經非常上訴程序,請求撤銷其所受強制工作之宣告,並未遵循司法院釋字第177號、第185號及第188號解釋之先例,違反相同事務應為相同處理之原則。
      
    • 二、按對憲法法庭或審查庭之裁判聲明不服,審查庭得一致決裁定不受理,憲法訴訟法第15條第2項第6款定有明文。
      
    • 三、經查,本件聲請係針對與憲法法庭裁判相當之司法院釋字第812號解釋聲明不服,依前揭規定,自不得聲請憲法法庭裁判。
      
    憲法法庭第四審查庭  審判長
    大法官

    吳陳鐶

    大法官

    黃昭元

    大法官

    呂太郎

  • 案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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