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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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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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裁定字號
  • 111年憲裁字第143號
  • 原分案號
  • 111年度憲民字第161號
  • 裁定日期
  • 111年04月08日
  • 聲請人
  • 城瀚宇(原名城健倫)
  • 案由
    • 聲請人認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上字第731號確定終局判決牴觸憲法,聲請裁判憲法審查案
  • 案件公告
  • 主文
    • 本件不受理。
  • 理由
    • 一、聲請人主張略以: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上字第731號確定終局判決,未將「農地繼續農用」、「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等扣除額,自遺產總額中減除,有牴觸憲法第19條之疑義,聲請裁判憲法審查。
      
    • 二、按憲法訴訟法(下稱憲訴法)明定不得聲請之事項,審查庭得一致決裁定不受理;復按聲請人所受之確定終局裁判於憲訴法修正施行前已送達者,不得聲請裁判憲法審查,憲訴法第15條第2項第5款及第92條第1項定有明文。
      
    • 三、經查,本件聲請人於中華民國110年12月7日收受上開確定終局判決,依上揭規定,不得聲請裁判憲法審查。
      
    憲法法庭第一審查庭  審判長
    大法官

    許宗力

    大法官

    林俊益

    大法官

    黃瑞明

  • 案件公告
  • 言詞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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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說明會
  • 說明會影音
  • 宣示判決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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