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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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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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裁定字號
  • 111年黨裁字第1號
  • 原分案號
  • 111年度憲黨字第1號
  • 裁定日期
  • 111年04月06日
  • 聲請人
  • 案由
    • 聲請人認民主進步黨違憲,聲請為宣告政黨解散之判決。
  • 案件公告
  • 主文
    • 本件不受理。
  • 理由
    • 一、本件聲請人認民主進步黨違憲,聲請違憲政黨解散。
      
    • 二、 按聲請不備憲法訴訟法上要件者,審查庭得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復按,主管機關認為政黨之目的或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政黨解散之判決。憲法訴訟法第15條第2項第7款、第77條定有明文。
      
    • 三、查聲請人並非政黨法之主管機關,核與前揭要件不合。
      
    憲法法庭第四審查庭  審判長
    大法官

    吳陳鐶

    大法官

    黃昭元

    大法官

    呂太郎

  • 案件公告
  • 言詞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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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說明會
  • 說明會影音
  • 宣示判決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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