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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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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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裁定字號
  • 111年憲裁字第60號
  • 原分案號
  • 111年度憲民字第78號
  • 裁定日期
  • 111年03月01日
  • 聲請人
  • 王仁傑
  • 案由
    • 聲請人認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上易字第307號刑事判決有違憲疑義,聲請裁判憲法審查。
  • 案件公告
  • 主文
    • 本件不受理。
  • 理由
    • 一、聲請人主張略以: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上易字第307號刑事判決(下稱確定終局判決)侵害聲請人之財產權,牴觸憲法第15條規定等語。
      
    • 二、按憲法訴訟法明定不得聲請之事項,審查庭就該聲請得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又聲請人所受之確定終局裁判於憲法訴訟法修正施行前已送達者,不得持以聲請裁判憲法審查;分別為憲法訴訟法第15條第2項第5款及第92條第1項所明定。
      
    • 三、經查:本件確定終局判決係於中華民國111年1月4日憲法訴訟法修正施行前之108年4月25日送達,揆諸上開規定,聲請人尚不得持以聲請裁判憲法審查,爰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
      
    憲法法庭第三審查庭  審判長
    大法官

    黃虹霞

    大法官

    詹森林

    大法官

    楊惠欽

  • 案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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