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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1月4日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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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新聞稿         九十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真調會條例釋憲案急速處分之聲請定於九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公布處理結果 立法委員柯建銘等九十三人,認立法院於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二十四日三讀通過、總統於同年九月二十四日公布之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已逾越憲法賦予立法院之權限而侵犯其他憲法機關權力,並嚴重侵害人權,有牴觸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保障之疑義,聲請解釋案,其中關於應為暫時停止適用上開條例之急速處分聲請部分,經本院大法官於第三六三六次全體審查會議議決,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第十三條第二項及同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規定,定於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公布處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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