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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及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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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憲法法庭會將判決、不受理裁定、其他裁定或通知的紙本寄送給聲請人。

如果聲請人是透過司法院電子訴訟文書(含線上起訴)服務平台遞狀聲請,且勾選同意憲法法庭透過服務平台送達者,憲法法庭在審酌聲請人沒有受逮捕、拘禁的狀況時,也會使用該服務平台為送達方式。


參考法條
憲法訴訟法第36條第2項至第4項

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第22條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第30條及第49條第1項
憲法訴訟書狀使用科技設備傳送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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