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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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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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號
  • 113年度憲民字第217號
  • 受理日期
  • 2024-04-03
  • 公開書狀日期
  • 2024-04-09
  • 聲請法庭之友截止日期
  • 2024-06-11
  • 聲請人
  • 家福股份有限公司
  • 案由
    • 為勞動基準法事件,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2年度訴字第334號及第491號判決、最高行政法院112年度上字第697號及第787號裁定、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簡字第14號判決、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12年度簡上字第40號判決,以及其等所適用之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1項規定,違反比例原則,有牴觸憲法第7條、第14條、第15條、第22條及第23條規定之疑義,聲請裁判及法規範憲法審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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