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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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庭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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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裁定字號
  • 111年憲裁字第237號
  • 原分案號
  • 111年度憲民字第175號
  • 裁定日期
  • 111年05月19日
  • 聲請人
  • 黃啟昌
  • 案由
    • 為聲請定其應執行刑案件,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4年度聲字第1151號及第1152號刑事裁定,有違反憲法第8條人身自由、第23條比例原則及罪刑相當原則等規定之疑義,聲請裁判憲法審查案。
  • 案件公告
  • 主文
    • 本件不受理。
      
  • 理由
    • 一、本件聲請人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4年度聲字第1151號及第1152號刑事裁定(下併稱系爭裁定),就數罪併罰所定之執行刑,有違反比例原則及罪責原則等憲法原則之疑義,聲請裁判憲法審查。
      
    • 二、按憲法訴訟法明定不得聲請之事項,審查庭得一致決裁定不受理;復按聲請人所受之確定終局裁判於憲法訴訟法修正施行前已送達者,不得聲請裁判憲法審查,憲法訴訟法第15條第2項第5款、第92條第1項定有明文。
      
    • 三、經查,本件聲請人於憲法訴訟法施行前即已收受系爭裁定,依上揭規定,不得聲請裁判憲法審查。
      
    憲法法庭第四審查庭  審判長
    大法官

    吳陳鐶

    大法官

    黃昭元

    大法官

    呂太郎

  • 案件公告
  • 言詞辯論
  • 言詞辯論影音
  • 說明會
  • 說明會影音
  • 宣示判決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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