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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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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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裁定字號
  • 113年審裁字第292號
  • 原分案號
  • 113年度憲民字第239號
  • 裁定日期
  • 113年04月30日
  • 聲請人
  • 陳榮洋、朱家一、江德輝
  • 案由
    • 聲請人因憲法法庭112年審裁字第386號、第1863號裁定,聲請裁判及法規範憲法審查。
  • 案件公告
  • 主文
    • 本件不受理。
  • 理由
    • 一、聲請人主張略以:憲法法庭112年審裁字第386號、第1863號裁定對聲請人之聲請,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其理由或明顯有疏誤,或對聲請人之聲請理由隻字未提,茲再申訴,請予受理等語。
      
    • 二、按對於憲法法庭及審查庭之裁判,不得聲明不服;對憲法法庭或審查庭之裁判聲明不服,審查庭得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憲法訴訟法第39條及第15條第2項第6款分別定有明文。
      
    • 三、綜觀聲請意旨所陳,核屬對於憲法法庭審查庭之裁判聲明不服,故本件聲請與上開憲法訴訟法第39條規定有違,且無從補正,爰依同法第15條第2項第6款規定,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
    憲法法庭第三審查庭  審判長
    大法官

    許志雄

    大法官

    楊惠欽

    大法官

    陳忠五

  • 案件公告
  • 言詞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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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說明會
  • 說明會影音
  • 宣示判決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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