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新聞公告

首頁 > 新聞公告 > 111年1月4日前公告
:::
新聞公告
:::
憲法法庭109年3月31日言詞辯論程序終結 大法官將於1個月內指定期日公布解釋新聞稿
司法院大法官為審理會台字第12664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苗栗簡易庭快股法官等聲請解釋案,於109年3月31日上午9時在憲法法庭行言詞辯論。本次言詞辯論歷經3小時,於聲請法官、關係機關為最後陳述後,審判長許大法官宗力宣示言詞辯論終結,並告知將於1個月內指定期日公布解釋。
相關檔案
回到頁首